2014年7月13日 星期日

2014/7/13 「關在地窖裡的小女孩——外勞調薪的正義童話」

關在地窖裡的小女孩——外勞調薪的正義童話

摘錄自:Cheers雜誌電子報                     2014/7/10
2014-07
Cheers雜誌166
作者:張正

Cheers雜誌電子報 - 20140713
圖片來源:廖祐瑲
有座城,長年風調雨順、豐衣足食,大人買樂透必定中獎,小孩打game一定過關。怪哉,天底下豈有此等好事?

原來關鍵在於,城的地窖裡關著一位小女孩。小女孩並沒有犯錯,但是只要關著她,別理會她的哀號哭泣,城裡的人就可以繼續幸福美滿。反之,一旦放出無辜被關的小女孩,這座城就會恢復常態,偶爾天災人禍,樂透未必中獎、打game未必過關。

城裡的人該怎麼辦?應該放出小女孩而犧牲自己的幸福,還是關著小女孩繼續自己的快樂?難以抉擇。

這當然是一個比喻,從哈佛大學教授桑德爾(Michael Sandel)的大作《正義》這本書裡看來的。我覺得故事裡的角色,很像台灣社會與東南亞社福移工,而我們這些城裡人,也面臨同樣的道德抉擇。

社福外勞每日工時14小時、半數全年無休、17年沒調薪

當前的台灣,約有21萬名社福外勞,她們絕大多數是女性,照顧台灣的老幼病殘。

為數21萬的她們,雖然生活與工作在台灣,雖然台灣訂有《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將每日工作8小時與基本工資訂為「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但是,這與她們無關。

在很久很久以前,大約2007年左右,她們和《勞基法》還有一點點關係,那時她們的每月薪資,名義上符合《勞基法》的最低基本工資,15,840元。後來基本工資調漲,政府為了避免得罪廣大的社福外勞雇主,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將她們的薪資與《勞基法》脫鉤。至於她們普遍工時過長、休假不正常的狀況,政府則是兩隻眼睛都閉上。根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的資料(http://ppt.cc/Suhr),台灣的社福外勞每日平均工時14小時,半數全年無休。

今年6月中,改制後的勞動部傳出要調整她們的薪資,要讓她們7天有1天休假,以符合《勞基法》。這個遲來的正義,合情合理合法,只不過想讓她們在以人情味著稱的台灣,享有「最低標準」的勞動條件。

各大媒體並不直接反對,不過倒是有志一同,不訪問21萬個她們的看法,而是訪問了想當然爾反對的一方,雇主。《聯合晚報》報導:「台南的徐姓雇主說,她不是不願讓外勞休假,但她前兩名外勞都是休假後一去不復返。」(http://ppt.cc/-qRo)。嗚呼哀哉,這麼差的勞動條件,憑什麼指望人家要乖乖回來呢?

媒體也訪問了一些台灣上班族,《蘋果日報》報導:「上班族嘆5年沒加薪,超羨慕」(http://ppt.cc/1fki)。5年沒加薪,的確很慘,不過,社福外勞的工資則是17年都沒調整過了呢。

同人不同命?同工不同酬?

也罷,台灣的媒體站在台灣人的立場,只訪問台灣人,情有可原。不過,這樣的民眾反應和報導方向,真的是站在台灣的立場嗎?繼續將社福外勞的勞動條件壓在勞基法的標準之下,真的對台灣好嗎?我很懷疑。

凡事有利有弊。如果維持現狀,省錢是最大的好處,無需贅言。至於壞處是什麼?我也站在台灣的立場,說說維持現狀對台灣有哪些不好。

首先,維持現狀,意味著我們認可同人不同命、投胎最重要。「她們」雖然在台灣工作,仍是外國人,不是「我們」,所以領低於台灣法律規定的薪資,不能和我們一樣按時休假,理所當然,沒有關係。那,我們還能指責有人含著金湯匙靠爸選市長嗎?還能嘲笑董事長的無能子嗣妄想接班的醜態嗎?

其次,維持現狀,意味著我們認可同工不同酬,而本國勞工也持續缺乏競爭力。試想,聘請1位台籍家事幫傭的費用,可以同時聘請3位家事外勞,誰還要聘用本國人呢?

第三,維持現狀,也就是持續證明《勞基法》形同虛設,我們默許政府不需依法行政。風險在於,今天是她們被排除在《勞基法》之外,明天是誰?一個解決之道,是明確宣示「非中華民國國籍者不適用《勞基法》」。甚至更極端一點,乾脆廢了《勞基法》,回到叢林法則。

當「海外工作」的主角換人

台灣常常被欺負,很多事情我們都不能決定。例如,能不能叫對岸的飛彈轉向、能不能拒吃美國牛肉、能不能去聯合國參一腳,統統操之不在我。

難得在社福外勞調薪與否、休假與否的題目上,台灣有幾乎百分之百的決定權。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大從國家,小至公司,都不是為了追求正義而構成的組織,道德也有遠近親疏之別,而政策總是有利有弊,總有人要吃點虧。而在這個議題上,我們是公民,她們不是,我們可以投票,她們不行,所以結果很清楚,我們要省錢,她們得繼續工作,不但不該向上調薪,還應該向下調薪,反正她們還是願意來工作,就算犧牲一些情理法,也是莫可奈何。

回到最初的故事。

如果我們這些城裡人,最終仍然決定把無辜女孩繼續關在暗無天日的地窖,以保有自己的富足安樂,那麼,下回要是我們自己不幸成了那位小女孩,被當作成就他人富足安樂的犧牲品,也就只好認命了。

同樣的,如果下回台灣的子弟在海外打工被剝削,與當地人同工不同酬,我們也千萬別抱怨。如果下回我們自己在辦公室裡被欺負、被踐踏、被犧牲,也只能惦惦承受了。

(作者:張正,前《四方報》總編輯。《四方報》創辦於2006年,以東南亞新移民為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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