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式創新的結果都是好的?
摘錄自:天下雜誌 經濟學人電子報 2014/7/18
2014-07-04 Web only 作者:經濟學人
圖片來源:劉國泰 |
過去十多年,企業家、商業記者、科技大師總是以「破壞性科技」吸引目光或投資。上個月,哈佛美國歷史教授萊波爾(Jill Lepore)終於對這個詞宣戰了;她在一篇刊登於《紐約客》的文章中,攻擊《創新的兩難》一書背後的研究和想法。該書由哈佛商學院教授克里斯汀生(Clayton Christensen)撰寫,也是破壞性創新的重要推手。
克里斯汀生反擊,萊波爾的批評在過去幾年皆已深入討論。不過,此爭議如此引人注意,與理論本身的關係並不大;讀者之所以有興趣,是因為萊波爾攻擊了「破壞」本身就是好事這個隱而不顯的假設。
越來越多人開始覺得,擁抱破壞性創新的結果並不是很好。克里斯汀生認為破壞性創新是股正面力量,會讓產品和服務更低價、更易取得;然而,破壞性創新的承諾一向不僅止於此。
萊波爾指出,2011至2014年間,各大雜誌都推出了「創新」特刊,其傳達的訊息即為,唯有成為破壞性創新者才能免遭淘汰。若你覺得這承諾聽來空洞,部分原因在於經濟;最明顯的例證之一,就是金融創新在2008金融風暴扮演的角色。音樂家、作家在1990年代末期猶豫地接受了MP3、網站等破壞性創新,但現在情況已逐漸明朗,新的收入永遠比不上舊有收入的規模。
不過,長期來看,「破壞性」帶來的最重大變革在於政治。橫掃蘇聯集團的和平革命,似乎預示著資訊流去媒介化、自主公民行動時代之來臨,讓政治與笨重的政府及國安武力脫勾;然而,在北京、莫斯科、德黑蘭和開羅,監獄、催淚彈、子彈,如今全都成為威嚇和控制科技政治行動的有效手段。
在此同時,有利於組織非暴力政治活動的破壞性創新,同樣有利於組織暴力政治活動。911攻擊和土製炸彈正是破壞性創新的絕佳例證:低價、可複製,而且難以反制。
這並不表示破壞性創新是個壞理論,但萊波爾說得沒錯,破壞性創新不只是個商業經濟理論,它還載有看來不是那麼美好的社會及政治價值。曾經,帶來破壞性創新的人認為那必定會獲得社會肯定,那個時代已經結束了。(黃維德編譯)
©The Economist Newspaper Limited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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