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2014/1/10 「遠離美麗毒糖衣──別把螢光劑和化學染料穿上身」

懂這些,消費永遠不吃虧     

遠離美麗毒糖衣──別把螢光劑和化學染料穿上身

摘錄自:商周新生活情報 電子報 ~ 懂這些,消費永遠不吃虧          2014/1/9

我有個親身經歷,某次我穿著親友送的牛仔短褲出國,從台灣飛到香港,再轉機到美國洛杉磯。在香港候機的時候,我閒著無聊,到處晃來晃去,卻覺得旁人一直在看我,我還心想:「難道我臉上有什麼東西嗎?還是鬍子只刮了一半?」我甚至特別跑去洗手間照鏡子,也沒發現什麼異狀,就這樣算了。一路到了目的地,來接機的大姨子指著我大笑:「姐夫,你穿得很流行喔!」原來我的牛仔褲後面已經整個裂開,變成一條一條的「流蘇」,自己卻渾然不覺,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像這種衣物的瑕疵問題,雖然不比房屋或車輛瑕疵那樣牽涉重大,卻也會為日常生活帶來不少困擾。有的人穿這件也癢、穿那件也癢,還以為是自己吃錯東西,引發的皮膚過敏;其實,極有可能是因為買到了「危險衣物」,才會感到渾身不自在!許多新聞報導都曾經揭露,即使是在百貨公司專櫃購買的高檔貨,都可能是含有甲醛、螢光增白劑或重金屬的「毒」衣!

過量甲醛、螢光劑,是造成皮膚問題的過敏原

還沒下過水的全新牛仔褲變成破褲,原因是業者為了製造水洗般的特殊色澤,運用漂白劑或化學染劑處理過;一旦使用的藥劑過重,或是染劑沒有洗乾淨,就會在牛仔褲上面持續作用,最後造成布料的損傷。既然連牛仔布這樣的厚布都會被侵蝕,藥劑毒性對人體就更不可能沒有影響了。

市售成衣「毒」成什麼樣子呢?二○○八年,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從服飾店、大賣場、購物網站等通路,隨機採樣二十六件襯衫和T恤,發現高達六五%的衣服標示不合格,十一‧五%驗出超量的化學物質,例如俗稱福馬林的游離甲醛超標一倍多,而七‧六%的衣物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也就是所謂的螢光增白劑,這些都可能引發過敏或致癌。尤其是網拍的衣服,有的甚至連最基本的製造商、電話等相關資訊都沒有標示,一旦發生問題,消費者根本求償無門。

甲醛往往被添加在棉、毛類衣物,用來防霉、防皺,卻被視為是造成接觸性皮膚炎的過敏原,也可能揮發到空氣之中。長期接觸含有過量游離甲醛的衣物,皮膚容易感覺乾燥、發紅或刺痛,刺激鼻子、眼睛及呼吸系統,還有可能引起肺水腫、導致畸胎。世界衛生組織更將它列為可能致癌物質,如果吸入過量,有可能引發血液、腦部、鼻腔或耳朵等部位的癌細胞病變,對人體的傷害非常大。

添加螢光增白劑,顧名思義是為了讓衣服看起來比較白、賣相比較好,因為這種染料可以藉由光線折射造成潔白的假象。但是,穿著這類看似「白帥帥」的衣服,螢光物質就會遷移、沾染到身上,如果你的皮膚容易敏感,可能因此而引發過敏搔癢等現象,同時也有致癌的風險。

螢光劑分成可遷移性、不可遷移性兩種,可能遷移到人體的螢光劑當然風險比較高,但無論可不可遷移,其實都沒有必要添加。例如我們使用的面紙,為了讓顏色潔白好看,通常會添加不可遷移性的螢光增白劑,但即使不添加,面紙也只是沒那麼白皙罷了,功能不變,也對人體比較好。

不選鮮豔衣物,新衣先下水清洗

面對衣物暗藏種種危險物質的問題,消費者可以避免選擇過度鮮豔的布料,或是穿上身之前先下水清洗。不過,這些雖然可以袪除一部分游離甲醛,但仍無法藉此去除螢光劑,如果是可遷移性螢光劑,本來就會到處移轉,只是在哪個地方接觸的差別而已。

為了安全,許多學者專家主張回歸自然,吃的東西要天然,選擇衣服的原則也應該越簡單越好,但現代人喜歡鮮豔、複雜的款式,在某種程度上往往與安全有所衝突,衍生的可能風險就必須自己擔負了至於肉眼無法判別的問題,就必須靠監管單位的檢測,來國內外案例包括:皮革手套含過量的六價鉻(致敏物);雨衣的拉鍊頭含有過量的鎘(兒童可能會吸食);皮帶扣釋放過量的鎳等等。監管單位皆會在第一時間要求廠商回收或銷毀該產品,但與其事後補救,不如以重法重罰不肖廠商,消費者也要提高警覺性,才能確保穿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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