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2015/6/9 「破褲」

幸福講義

破褲

摘錄自:講義雜誌電子報                      2015/5/6
/梁東屏

起床,抄起短褲正要套上,Mmmmmmm……後面裂了一道口子,正好是口袋部位,可以看到口袋裏面的白布。

還好,這意味著昨天在街上亂走,嘻,嘻,沒走光。
感覺挺好。又一條褲子鞠躬盡瘁退場。
前後應該至少有十五年了,這條褲子。

原先是長褲,三年前穿到褲腳磨損,於是拿到市場比手劃腳,請裁縫老太太改成短褲。二十五泰銖,一條應該報廢的褲子又變成新褲子,有什麼不好?

一九九六年到巴拿馬採訪,朋友送了件超棒的「My Name Is Panama」襯衫,全棉的料子,中南美風味設計,工極細、極講究,又好又耐穿,去年,衣領終於破損,我就把它交給老太太,花了三十泰銖把領子拿掉,當場變成件教士領襯衫,還是繼續穿。

兒子來曼谷看我,很喜歡那件襯衫,根本不知已是十二年的骨董,就送給他。第二年暑假他和女友到古巴當背包客,寄了些照片來,穿的就是那件襯衫。

一件已經十三歲的襯衫,服務了兩代,真是物超所值。

裁縫老太太每次看到我都笑得很開心,然後跟左右店家嘰嘰咕咕,大家也都開心地望著我笑,因此多半是在說我吧。我猜是因為從來沒有「法蘭」(泰語『外國人』)會這麼頻繁地拿衣物給她修補、修改,甚至是因為也沒有泰國人會這樣做。

先前的泰國女友就曾經取笑過我很多次,「哎呀,麥拗撩(泰語『不要了啦,丟掉了啦』)」。她覺得已經這麼破舊的東西還要去補,實在很丟臉、沒面子。

有次她笑著承認,曾經偷了我幾件T恤,就是怕我穿著「那麼舊的衣服」上街。還有次她看到我穿兩隻不一樣的人字拖,有點大惑不解。我跟她說,「肥遜(泰語『Fashion』之意)啦。」
後來實在拗不過,就老實承認有一雙左腳的那一隻壞了,於是跟另一雙的右腳配成一對,「一樣可以走路啊」。

她那表情好像我是火星人。

這也難怪她,普通的人字拖一雙泰銖一、兩百就有,壞了一隻居然還要留另一隻,簡直孤寒到結冰,害她一直搖頭,「昆呆丸(臺灣人),唉。」

不好意思,給臺灣人丟臉啦。

可是我就是沒法把它就這樣丟掉,明明是好的啊,兩隻不一樣,So What ? 穿起來多特別、多有個性,而且舊鞋才舒服啊。

到東南亞前後十四年,總共只買過三條長褲、一件T恤。

兩條長褲是因為大減價,加上也有需要,第三條是因為忘帶雨褲騎車遇雨淋濕,又要參加聚會不能失禮,只好臨時買一條,一件T恤是採訪時贊助示威群眾而買。

其他的衣服全是從美國帶來的舊衣。長褲穿破改成短褲的有四條。短褲則幾乎都已穿成頗流行的鬚鬚褲。現在有不少褲子故意「作舊」,抽鬚剪洞,我的,可都是渾然天成的唷。

有次送修隨身背包拉鍊,那個老闆說,「不值得修啦」。只好騙他說有感情的因素。其實哪有什麼感情,就是換個拉鍊才一百五十泰銖嘛,總好過再買個新的吧。

修好到現在又已經用大半年了,還在每天繼續服務,真划得來。

更重要的是,東西能夠用到盡,無論是用的人、被用的東西,應該都沒有遺憾了吧。

住在相對落後的地方有個好處,就是什麼都能修。

女兒有次暑假來,有雙鞋的跟壞了,想丟。這很自然,美國人工貴,誰修東西啊?都是丟了換新。

我要她暫時別丟,第二天帶她去找我熟悉的修鞋老師父,果然能修,才泰銖二十。她樂壞了,那是雙她最喜歡的鞋。

我的惜物羅馬,也不是一天造成的。這一路走來,其實也浪費了很多東西,現在就當作是贖債。

「惜物」是不是美德其實也因人而異。

我從小就會把還沒用完又不好抓在手裏的肥皂黏在新的上面繼續使用,從來沒人讚美過我,甚至還可能有人認為我是小氣、吝嗇。

已過世的臺灣首富王永慶也這樣做,報紙就登、雜誌也寫、電視也播,都說他這麼有錢還這麼節儉。

能夠惜物的重要覺悟之一,是必須切實把任何東西都回歸到實用面,刀子就只是刀子,褲子就只是褲子,非關身分、無涉品味,只要還能用,為什麼要丟掉?為什麼要換掉?

「惜物」的養成跟「慎買」很有關係,買得小心自然會愛惜,因此我從小就教孩子要慎買,只有三句真言「想清楚,該買的一毛都不省,不該買的一分都不花」。

去年帶他們在美國公路旅行,一路觀察,很有成果,我很安慰,至少他們已經省掉了我經歷過的「買垃圾」過程。

我自己呢,到了東南亞的購物天堂─曼谷,卻幾乎沒有添購任何衣物,許多人覺得匪夷所思。

嘻,嘻,其實他們有所不知,到了這個年齡,我已不靠衣裝,靠的是氣質啊。

本文作者曾任《中國時報》駐東南亞特派員,長年旅居泰國曼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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