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2014/5/1 「【最新上線】曾柏文:林義雄絕食抗爭的倫理難題」

【最新上線】曾柏文:林義雄絕食抗爭的倫理難題

摘錄自:天下雜誌電子報                        2014/4/29
2014/04/29
作者: 曾柏文.

天下雜誌電子報 - 20140501


我承認,林義雄絕食要求停建核四,對我是個難以迴避的倫理難題。我無法像董智森、唐湘龍或王大師那樣奚落其「綁架社會」或為「道德核彈」,也沒能像許多朋友,在第一時間就那麼篤定地聲援。我的躊躇,部份出於我不曾與林義雄交談,對他僅有在兩公尺外錯過的緣份,以及文本上的認識;部分則出於,我欠缺對絕食抗爭的思考。

這篇文字,記錄著我過去幾天,掙扎思索這起行動的軌跡。

情感、策略、議題

先說認同的點。

情感上,面對一位絕食的七旬老翁,逐漸流逝耗弱的生命,我無法無動於衷。一如想像高中生在灌滿海水的船艙中掙扎,或遇難山友在無線電那頭的寒風中顫抖訣別,我對見證任何「死亡進行式」,都難保持平靜。不同的是,後兩例的死亡,源於某種超乎人力的客觀現實;但前者是有「選擇」的。林義雄能選擇恢復進食,而他的決定,又牽連著整個社會,包括你我的行動。正是這層意義,讓我無法在主觀倫理上,甩掉林義雄的生死抉擇的共同責任。

在策略上,林的絕食,一如甘地當年幾次著名的絕食抗爭,捲起強大的社會動能。而絕食地點義光教會(當年林宅血案地點)承載的悲劇性,更讓無數知悉那段歷史的朋友同感心痛。感動的浪潮,挾帶著無數口語或文本傳播,在「後太陽花運動」的台灣社會擴散開來,推著許多原本對相關議題仍感陌生的人們,特別是年輕一代,開始思考核四存廢、檢視公投制度,也順道補一段台灣民主的血淚記憶。絕食不一定換的到政權的退讓,卻在議題傳播造勢上,點燃強大能量。

而聚焦實質議題,林義雄訴求的「停建核四」,更有高度民意支持。2012日本大地震以來,我們見證福島核災爆發兩年多仍難以收場。其除凸顯當前核能科技系統存在「計畫外」的風險,也讓很多人看清,原來核電發展至今,全球竟然仍未找出高階核廢料(用過燃料棒)的最終處理方案。尤有甚者,許多關於核四變更設計、承包施工弊端、台電企業文化與管理制度等問題,逐一浮上檯面。即便我不敢「斷言」核四絕對不堪用,也難對它有信心。而在任何一個現代社會,「信心」是各種體系運作的前提。核安疑慮,即便只是疑慮,業已足以在住房、投資、金融等市場埋下陰影。

簡言之,這場絕食行動在情感上讓人共感,策略上有效,議題也有正當性。

國會減半的推動與惡果

那我何以糾葛?因我困擾於另一段記憶。

2004年,林義雄基於「誠信立國」的信念,在立院靜坐絕食十九天,要求選前承諾過推動「國會減半」的各黨,落實競選諾言。當年民意普遍不滿立院,林義雄的抗爭迅速集結民間支持聲浪,雖有許多學者與資深委員(特別是林濁水)提出異見,但仍在林的臨門一腳下,意外通過立委席次減半的修憲案。

然而自2008年改制以來,觀察立院運作,一如當年許多人(例如林濁水)警告過的,減半的國會根本沒有足夠委員數,支撐立院運作需要的審議能量。國會減半大致帶來三種影響:

一、許多委員會裁撤或委縮,少數委員獨大,而在整體議事低落下,也逼著立院以扭曲黑箱的「朝野協商」,作為維持法案通過效率的手段。

二、席次有限下,政黨不分區代表十分有限,不僅弱化全國性重要法案的討論,也讓小黨因「單一選區兩票制」失利後,連選不分區代表都得面臨得票率的高門檻。

三、即便是選區立委,也因為人數銳減,必須將有限助理預算大幅用於選區助理,剝奪專業法案助理的空間。更進一步弱化立院有限的審議能量。

整體上除了省了立院一半人事預算,只是造成立院功能萎縮,與行政權更進一步獨大。甚至日前爆發的太陽花運動,雖說導火線是張慶忠三十秒通過服貿的鬧劇,背後遠因,也正是當前體制下立院效率的不彰。

從當前國會窘境,追究當年驟然減半,林義雄挾其「人格者」光環絕食帶來的壓力,以及其對相關論辯空間的剝奪,扮演重要角色。雖說林追求的是「信守政治承諾」的抽象原則,國會減半只是指標,但林不思原始承諾本身的粗糙,強推一個錯誤改革來追求形式原則上的「守信」,仍難辭其咎。

比對今昔,林義雄這次絕食同樣在情感上動人,策略上有效,訴求也都受到民意高度支持。倘若承認上次絕食抗爭的錯誤,又想聲援這次絕食抗爭,就有責任先釐清:這兩次絕食有無本質上的不同,分寸在哪?

絕食抗爭簡史:三組著名案例

為思索絕食抗爭的倫理,我回顧了歷史上三組著名的案例:

一、十九世紀晚期,英國發展出追求性別平權的「婦女參政運動」。隨著1903年主戰派的「婦女社會政治團結聯盟」成立,抗爭力度逐步升高,也造成一些運動領袖入獄。1909年開始,一些婦運份子在獄中絕食抗議,獄政單位初期以強迫餵食因應,結果激起社會廣泛同情,迫使英政府在1913年通過「獄囚(因惡劣健康暫時釋放)法案」,將絕食囚犯暫時放出來,等健康恢復後再重行拘捕。這種作法讓人連想起玩弄老鼠的貓,隨即被稱為「貓捉老鼠法案」(Cat and Mouse Act),不過該法案至少釐清「強制餵食」在倫理上的不人道。隔年爆發的一次世界大戰,阻斷了這股運動動能,但其累積的正當性,讓英國在戰後逐步開放婦女參政權。

二、古代愛爾蘭本來就有「到別人家門口絕食討債/ 討公道」的傳統。一次大戰結束前後,身陷英國牢獄的愛爾蘭獨立運動者,也開始採用絕食作為抗爭手段──例如1917年死於獄中的Thomas Ashe1920年身亡的柯克市議會主席McSwiney與兩位共和軍(Irish Republican Army, IRA)成員,1923年愛爾蘭內戰落幕時,更有多達八千名戰犯的集體絕食,在兩人死亡後終止。

愛爾蘭獨立運動絕食身亡的名單,分別在19401970-80年代各添加了幾個名字。其中最著名的,是1981年初為爭取「政治犯(不同於一般罪犯、恐怖分子)待遇」的集體「接力絕食」。這場抗爭對上甫上任的柴契爾夫人,對峙七個多月,造成十人身亡,其中包括共和軍前總司令,在絕食期間被選為英國國會議員的Boddy Sands抗爭瓦解後,新任北愛事務大臣James Prior 才同意囚犯部分具體訴求,卻仍不肯承認其政治地位。柴契爾展現的強硬,備受英格蘭媒體稱讚,卻也引起國際社會譴責,並鼓動愛爾蘭國族主義崛起,揭開北愛暴力動盪的八十年代。

三、影響最深遠的絕食抗爭典範,則發展於英屬印度,特別是曾數度在獄中絕食,並為「非暴力抗爭」建立理論典範的甘地。禁食本就是印度傳統文化的一部分,甘地最初在191314兩次禁食,也只是為了宗教上的贖罪。不過接下來三十多年間,甘地陸續曾為聲援罷工、反暴力、跨宗教和平,與反賤民歧視等理由,進行過十多次絕食。他成功地透過自身的苦難,促進在英國殖民下的印度社會,對正義、自由、自主等價值的覺醒,也從而推動印度的反殖獨立。

投身印度反殖運動的絕食者,還包括1929年在獄中絕食至死的革命家Jatindra N. Das,與同年絕食爭取「印囚與英囚平等」的Bhagat Singh。而這股抗爭傳統,也沿用到二戰後印度各語言區的獨立(為行省)運動,例如1952年絕食身亡催生安德拉省的PottiSreeramulu1967年同樣以死催生喜馬偕爾省和哈雅納省的錫克教導師,高齡八十八歲的Tara Singh來到當代印度,絕食抗爭還曾用於反土地強徵、對抗非法採礦,以及呼籲節制武裝部隊權力等行動。

絕食抗爭的結構特質

對照觀察這些絕食抗爭案例,有以下四點體會:

一、作為政治抗爭的絕食,在歷史上的源頭常與「監禁」扣連。獄中受刑人的自由遭到剝奪,還能用以抗爭的籌碼,僅剩自己的軀體。絕食,正是透過毀壞個人最後擁有的肉身,召喚對手或社會大眾的同情,並以寧死意志凸顯出抗爭議題的嚴重性。絕食抗爭的強大力量,正來自於絕食者本身處境的脆弱與悲劇性。

二、絕食抗爭的關鍵之一,是「抗爭者、當權者,與社會公眾」的三角關係。抗爭固然訴求於當權者的慈悲,也同時期待在當權者不仁時,能號召同情的公眾對當權者施壓。這種特性,讓每場絕食都可能涉及雙層政治:第一層是與當局就「具體措施/ 政策」的斡旋;另一層則是喚醒社會公眾對某種「抽象價值」的重視(如這些例子中的兩性平權、國族尊嚴、反暴力、宗教和平等)。兩層政治間有微妙互動,並牽動到當權者與公眾的關係。

三、由於絕食訴諸於同情,公眾或對手是否能認同絕食者,是絕食成敗重要關鍵。認同與否有兩個因素身分、價值正當性。先論身分。對絕食者苦難的情感投射,固有普世的人道色彩,也難免受到我群身分識別的影響。因此同樣的行動,會在英格蘭、愛爾蘭激起不同的情感,也可能在殖民地/ 殖民母國有觀感的差別。

再論價值,並非所有絕食抗爭,都能建立足夠的價值正當性。例如1981年訴求政治犯待遇的抗爭,初期並未得到足夠公共支持,是直到Sands選上國會議員,並讓運動與愛爾蘭國族尊嚴掛上邊,才匯聚龐大動能。但即便如此,比諸甘地曾訴求的反暴力、反賤民歧視、宗教和平等,仍處於不同價值平面。

四、比對愛爾蘭共和主義者跟甘地的絕食抗爭,除了訴求價值的高度不同,抗爭哲學也有異。前者延續英愛衝突戰線,將絕食操作為對英政府的攤牌對決,並以犧牲去號召民族悲情,激化武裝抗爭。以後來揭露的政府檔案來看,當時英政府大臣均立主不能姑息,支持強硬立場。反觀甘地,其為非暴力抗爭發展出的理論典範,強調其目的不是去脅迫,而是去轉化(包含對手在內的)人心,以求在更高境界消弭對抗。其途徑,是以和平、非暴力的方法堅持真理──這體現在甘地自創的關鍵字Satyagraha,其結合了梵文的satya(真理)與agraha(堅持)。

甘地曾對Satyagraha提出一系列行動準則,例如:

放下憤怒,但要能對「對手的憤怒」感同身受。不報復對手的攻擊或懲罰;也不因害怕攻擊或懲罰,臣服於(自身的)憤怒。
不詛咒或賭誓。
不羞辱對手或其旗幟;若他人羞辱你的對手,也要以性命助其捍衛。
主動配合(不抵抗)逮捕行動或私人財產沒收。
若入獄,遵守獄方規定,不求特殊待遇,也不為了「無涉尊嚴的」小節而絕食。
不要造成公開爭執,也迴避可能造成公開爭執的場合。

這是一種容易理解,但不易實踐的境界。也正是這樣的道德高度,讓甘地打破各種國界與身分別的限制,爭取無數世人的同情、景仰與追隨。

林義雄的兩場絕食

從前揭理路,回看林義雄2004年對國會減半發動的絕食抗爭,其具備各種形式上成功的條件:林義雄雖不在監,但昔日服刑時發生的林宅血案,賦予他發動強大的抗爭需要的悲劇性。林當時已卸下黨主席,抗爭劍峰指向藍綠黨派立委,身分上不落入藍綠黨爭。而其高舉的「政治誠信」價值,也為厭倦於政客信口開河的民眾所樂見。高度的公眾認同,又在「反輔選」的威脅下,構成對當權政客的壓力。

然而,這次抗爭有個關鍵瑕疵──「訴求」與「價值」之間欠缺直接邏輯聯繫。之前回顧的案例,不管是以婦女參政追求性別平權,以政治犯待遇追求國族尊嚴、在選制中移除賤民歧視,或呼籲教派對話以促進宗教和平,其訴求與價值都有直接邏輯連結。具體訴求的完成,也能確保該價值往後的體現。相對而言,「國會減半」與「政治誠信」本身無關,僅是實踐後者的一個「個案」。強推國會減半,能逼該屆立委在單一議題說話算話,卻無法確保未來政客的誠信。為了這麼形式化的一次性成果,留下一個問題重重、影響深遠的體制。就實質成果,那是場「成功但錯誤」的抗爭。

那訴求停建核四的絕食抗爭呢?

本次抗爭藉著訴求「停建核四」以追求「非核家園」,兩者邏輯關連緊密,不會重蹈上次覆轍。然而不可諱言,「非核家園」不像族群平等、和平反暴力、反殖民、甚至是政治誠信這類價值,那樣被廣被接受為「真理」。反核者,會強調核廢料最終處理方法的闕如、強調風險代價的不可承受、強調環境世代正義。認為反核具有價值的高度。但許多持其它立場者,或許相信科技發展不可限量,或著眼於乾淨替代能源的欠缺,即便對核能不盡滿意,也可能將其視為能源政策中「能被討論的」技術選擇。

這種對核能看法的分歧,正凸顯出這兩次抗爭在客觀條件的差異。價值上,「非核家園」未及「政治誠信」那樣普世,身分劃分上,這次抗爭也更疊合於藍綠對峙線,容易掉入政爭的框架。所以即便兩次絕食主體都是林義雄,甚至這次更老邁脆弱,而地點選擇也更強化歷史悲劇感,其能動員到社會認同強度,恐不及前。

至於本文起點,關於看待絕食行動的分歧評價,其實正反映社會對核四的不同認知。將核四視為「可能選項者」(包括擁核者與無定見者),傾向聚焦於雙重政治第一層,絕食在政策斡旋的意義。他們把「停建核四」當成林義雄此舉目的,即使同情林義雄的身體苦難,反而會將這種不忍視為「情感狹持」,而不滿於其以生命的急迫性,「壓縮討論空間」(雖然同時促進更密集的對話)。

但對反核者而言,林義雄為了走向絕食,背後扛的是「非核家園」價值。他們相對熟悉反核陣營的諸多團體戰線,更熟悉用整體運動的大棋局,從雙層政治的第二層,將「絕食」視為價值喚醒的ㄧ步。他們有許多真心認同「停建核四」的目標,或知道喊出這樣的口號,即便不成,也可能換得其他戰線成果──例如公投法修訂,或環保聯盟針對「拒絕裝填燃料棒」的公投連署(注意訴求戰線的不同)。因此在他們眼中,林的絕食有無庸置疑的正當性。

最後的底牌

最後,從我個人的價值立場出發,會如何看待這場絕食?

先說立場。我個人反核四,也確知反核聲浪在過去兩年有長足成長,但我確實不確定,「停建核四」是否是社會多數共識。面對這筆三千億的大爛帳,由於涉及台電是否破產、全民如何分擔、與整體能源計畫,基於民主正當性,我主張廢核四的決定,應由政院舉辦「全國能源會議」(而非如2009年,僅由經濟部能源局主辦)討論,並透過全民公投最終拍板。至於公投投法,可參考拙文公投的理路〉。

從上述角度觀望,我將林的絕食視為整波反核運動的「前鋒旗手」,喊出最遠的訴求。在他走向生命懸崖的孤單身影四周,則有許多反核團體串起綿密的網路,發動一系列有節奏力度的抗爭,把對其捨身的心疼,轉化成社會對核安的注目,催促執政當局正視面對。這兩天馬政府被迫做出「一號機安檢封存、二號機停工、未來交付公投、召開全國能源會議」等承諾;這些進展背後,有林義雄凝視的身影,對此我感激。

但感激外,我期盼林能即時退場,千萬別為了對「終結核四」的執著,往生命盡頭跨去。那樣的告別,留給我們太多痛與困惑,也可能催生不必要的恨,不正背叛對林前主席長年追求的和平價值?況且終結核四,需要更多的民主參與來一起分擔。

又或許,他懷中還有我看不見的藍圖,最後才會出手的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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