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4日 星期六

2015/4/4 「「住者有所居」還是「住者有其屋」?」

「住者有所居」還是「住者有其屋」?

摘錄自:天下雜誌每日報電子報                        2015/3/19
2015-03-18 Web only  作者:杜易寰

天下雜誌每日報電子報 - 20150404
圖片來源:黃明堂攝
公共住宅真的是落實居住正義的萬靈丹嗎?台灣民眾面臨的,除了房價太高,還有龐大的租屋族面臨租不到或租屋沒有保障的情形。政府的角色與法令的制訂至關重要,應該解決居住問題而非僅是處理財產權問題。

美河市社會住宅案紛紛擾擾,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也在臉書發言,認為公共住宅是落實居住正義的手段,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更提出「房租抵房價」的建言,一時之間,好像社會住宅,就是解救房價的萬靈丹。

但事實上,柯P承諾的八年五萬戶社會住宅,就算真能落實,因為量太小,只能滿足極少部份人的居住需求,無法撼動租屋市場,更遑論抑制房價。

前台北市副市長,有「房地產空頭總司令」之稱的政大教授張金鶚就說,台北的出租市場和自有市場是兩個不搭軋的供需市場,即便透過社會住宅提高了房屋出租的數量,對房價的衝擊也非常的小,因為真正造成房價上漲,和需要有房子住,基本上是不同的一群人。

「要透過社會住宅,把房價打下來,基本上是緣木求魚,」張金鶚分析,「房價問題沒有一帖萬靈丹,需要長時間的規畫。」

台灣民眾面臨的居住問題,除了房價太高之外,龐大的租屋族面臨租不到或租屋沒有保障的問題,卻始終不受重視。

台灣由於囤房成本太低,許多人寧願讓屋子空著,也不願出租,這也是台北市空屋率如此高的原因之一。

張金鶚表示,台北市政府的土地不像新加坡、香港政府那樣多,過去又樂透式地賣出國宅,土地更少,無法全靠政府蓋社會住宅來滿足租屋者的需求,必須要想辦法釋出市場上的空屋。

張金鶚建議,「提高持有成本或許是個方法。」

第二個問題是出租市場的地下化。房東為了逃稅,出租房屋幾乎全都沒有申報,許多房客因而居住危險的場所,甚至是違建而不自知,法令也無從保障雙方權益。

在法國,租屋者都按照收入、婚姻狀況、租金等各種參數,每月享有不定額的租屋補貼,法令也很保護弱勢者,甚至規定房東在冬天時不能趕走沒交房租的房客,以免房客凍死街頭。

但在台灣,弱勢者,如單親、身心障礙、病患或是年長者更難租屋,即便政府同樣提供了弱勢者的租屋補貼,但房東一聽到要申報租屋就紛紛卻步,租屋補貼如同虛設,根本幫助不了弱勢者。

「過去政府的目標都是讓人買到房子,而不是有房子住,」張金鶚說,「但其實政府的角色應該是解決居住問題,而不單單是財產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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