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8招救食安:最高罰2億、檢舉賞8000萬
摘錄自:天下雜誌每日報電子報 2014/9/18
2014-09-18 聯合新聞網 作者:聯合報╱記者周志豪、黃詩凱、鄭媁
圖片來源:天下雜誌/楊煥世 |
最重刑責無期徒刑
為挽救台灣「美食王國」的形象,行政院昨天公布八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提高違法業者單純攙偽行為的刑責、最高可處七年徒刑,所有犯行罰金加十倍,若影響消費者健康致死,最重刑責無期徒刑、最高可罰兩億元罰金。並提高檢舉獎金,盼「胡蘿蔔與棍子雙管齊下」,徹底杜絕黑心食品。
員工檢舉獎金加倍
「這次事件如果不是屏東這位勇敢的老農民挺身而出檢舉,案件很可能就此被淹沒。」江揆也宣布,即日起民眾檢舉重大食安案件,中央將視程度加發十萬至兩百萬獎金,地方檢舉獎金也加倍為罰金的兩成。
政院也訂定「良心員工條款」,員工檢舉不法,無論在職或已離職,獎金加倍。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說,若依最高罰金二億推估,一般檢舉人最高四千萬、員工最高八千萬以上獎金;但仍須與地方政府協商才能定案,並可能另訂辦法設定上限。
江揆宣布推動「食品雲」,所有食品業一律使用電子發票以利追蹤,十月卅一日起食用油先納管。同時落實「三級品管」和「油品分流」管制。食用油脂製造業十月底強制自主檢驗,明年元旦起強制接受公正第三方驗證。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與攤販廢食用油全面納管,小型餐飲業者廢油要交清潔隊或合格業者回收。
江揆統整中央受理檢舉及稽查,原食藥署消費者保護專線(02-27878200),轉型全國食安檢舉專線,專人接聽。中央受理檢舉後,食安稽查小組跨部會整合稽查,由高檢署指揮地檢署查緝不法。(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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