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管理》
睡飽飽,做好好(Web Only)
摘錄自:EMBA雜誌電子報 2015/4/30
EMBA雜誌編輯部/文
百事可樂執行長努伊(Indra Nooyi)、維珍集團(Virgin Group)創辦人布蘭森(Richard Branson)、美國居家生活用品女王史都華(Martha Stewart)三人之間有何共同點?答案是:他們都不需要長時間睡眠,一晚往往睡不到六小時。
大學管理教授巴恩斯(Christopher M. Barnes)和史布雷哲(Gretchen Spreitzer)在史隆管理評論(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指出,這些知名企業人士的例子好像在告訴大家,晚上好好睡一覺是非必要的,甚至是一種奢求。
他們認為,其實這種看法不利於公司人才做出最大的發揮。研究指出,即便只是有一晚少睡了一個小時,都可能造成記憶力下滑、發生工作意外等。
雖然每個人需要的睡眠時間不同,但是美國「國家睡眠基金會」(National Sleep Foundation)建議,一般成人一晚需要睡七到九個小時。然而問卷調查美國民眾,隨機抽問前一晚他們睡了多久,二九‧九%回答不到六小時。南韓、英國、芬蘭跟瑞典的研究結果也差不多,睡眠不足是一種普遍現象。
睡眠不足可能導致一個人對工作的努力程度下滑,幫助同事的行為減少,同時不道德的行為增加。此外,睡眠不足會導致談判時的信任與合作程度降低。想睡的人比較不易專注於一項工作上,更進一步看,長期睡眠不足的人比較容易生病、感到沮喪與肥胖。
文章來源:EMBA雜誌網站(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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