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在大陸的真相1912-1937(上)
做明星的女人更難
摘錄自:大都會文化‧時事歷史報 電子報
- 中華民國在大陸的真相1912-1937(上)2014/9/3
★★做明星的女人更難★★
一代影星阮玲玉選擇在1935年3月8日絕塵而去。
◆絕塵而去◆
1935年3月8日,舊上海一代名伶阮玲玉自殺身亡。
噩耗傳出,從次日起,前來弔唁的人成群結隊,3日內達10餘萬人,把萬國殯儀館所在的膠州路一帶擠得水泄不通。
一個影星之死,竟會引起如此轟動,一個弱女子絕塵而去,竟會激起如此巨大的社會反響!可以說是意味深長。病中的魯迅以趙令儀為名發表了《論「人言可畏」》一文,深刻地揭示了阮玲玉悲劇的根源:新聞之黑暗,司法之流弊,小市民的無聊心理,以及種種阿Q式的優越感,歸根到底那是一個「驅人於自殺之途的環境」。做女人難,做明星的女人更難,但其背後,還有人言可畏,難上加難。誠如魯迅所說:「倘使對於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辭,不發一矢,而但向『弱者』嘮叨不已,則縱使他如何義形於色,我也不能不說──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實乃是殺人者的幫凶而已。」
阮玲玉的影壇之路,是從1926年她考入上海明星影片公司開始。《掛名夫妻》,為其處女作。1930年,阮玲玉進入聯華影業公司,在該公司拍攝的《故都春夢》中,出演了一個名叫燕燕的妓女,大獲成功,一舉奠定了她在影壇的地位。這是她的一個轉折,事業的,還有人生的,是好事,亦不儘然。
接下來,《野草閒花》、《三個摩登女性》、《小玩意》、《城市之夜》、《人生》、《歸來》、《再會吧,上海》、《香雪海》、《神女》、《新女性》、《國風》等幾十部影片,都屬於她。其中《神女》是阮玲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出神入化地讓一個高尚的母親與一個卑微的妓女融為一體,令人心靈震撼!
阮玲玉對表演充滿激情,一個眼神、一個表情、一個動作,人物的內心世界,全在觀眾眼裡。自然而有力度,顯示出她卓越的才華和非凡的功底。
在30年代的中國影壇上,阮玲玉以重拍次數最少而成為導演們樂於與之合作的演員;又以使觀眾「每片必看」而成為最具票房號召力的演員。才華橫溢的表演,使她贏得廣大觀眾由衷的傾慕。
◆她以一死了之◆
命運,對阮玲玉這位卓越的女演員來說,不知是公平還是不公平?她的感情生活十分不幸。觸發阮玲玉悲劇的,是她的前後兩任同居男人張達民對她的指控和唐季珊對她的情感欺騙,張與唐是直接導致阮玲玉自殺的兩個罪魁禍首。
1925年,富家少爺張達民利用阮玲玉的單純占有了她,貧弱的阮玲玉只能默認。不幸的是,她對愛情和新生活的朦朧追求,在這位紈褲公子面前完全陷入絕望。在苦悶中,她選擇走出家庭,於是就有了銀幕上的阮玲玉。但感情的痛苦,一直與她相伴。
1933年,阮玲玉終因不堪忍受張達民的荒唐劣跡與之脫離同居關係,甜言蜜語隨之乘虛而入,她又成了茶商唐季珊的尤物。惜乎,她還是未能擁有幸福的溫床。唐季珊故態復萌,張達民仍視她作搖錢樹,糾纏不休,這讓她在精神和情感上飽受貧瘠之苦,令人扼腕!
不幸,還在後頭,張達民向她借錢不成,懷恨在心,通過律師要求阮玲玉賠償與他分手時竊取的財物;唐季珊大怒,以損害名譽罪,把張達民告到法院,阮玲玉一時成為焦點人物,被推到了第一線。
當時阮玲玉主演的《新女性》剛剛公映,在這部片子中,一些黃色小報記者乘機利用她的婚姻訟案大做文章,造謠中傷,把一桶桶髒水潑向她,一時間流言蜚語幾乎將她淹沒。隨後,張達民亦反訴,向法院控告阮玲玉侵占罪及偽造文書罪,以及與唐季珊通姦一事。這一案件成了當時轟動上海的一大桃色新聞。
為了維護自尊,阮玲玉曾登報澄清事實。然而,流言猛於虎,如瘟疫般迅速四散,讓人難以抵擋。而且她還將面臨公開的庭訊,勢必備受侮辱。絕望之下,阮玲玉只能以一死了之,這樣一切都清淨了……
1935年3月8日這一天,上海各界婦女團體的代表濟濟一堂,笑語輕歌,慶祝自己的節日,可有一個人再也無法感受這樣的歡樂氣氛。阮玲玉留下「人言可畏」的遺言,於是日凌晨時分服藥自盡,時年25歲。
阮玲玉自殺後不到1個月,她生前供職的聯華公司出版的《聯華畫報》專門為她出了一個「阮玲玉紀念專號」。
畫報製作精細,內容詳盡。約4萬字和114幅插圖,除封面「一代名演藝家阮玲玉女士遺像」的半身倩影為彩照外,其餘均為黑白圖片。專輯共有20多篇文章,包括阮玲玉追悼會記錄、阮玲玉小傳、阮玲玉年表、阮事感言、悼玉、憶阮瑣記、最後一次宴會、遺書等內容。
畫報中,有一則挽聯令人唏噓不已:「殉於婦女節,殉於所謂人言可畏,一死剛強,竟以屍諫。」
阮玲玉難以抵擋宿命論的糾纏,她在螢幕上塑造了眾多悲憫人物,最後,這樣的結局,卻落在自己身上。她給觀眾留下了戲中的她:一位卓爾不群的演員,卻把戲外的她留給了自己:一個生活不幸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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