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在大陸的真相1912-1937(上)
簽字的沉重代價
摘錄自:大都會文化‧時事歷史報 電子報
- 中華民國在大陸的真相1912-1937(上)2014/9/24
★★簽字的沉重代價★★
令人心酸和心寒的《何梅協定》,依然未能阻擋侵略者的腳步。
◆有意渲染擴大◆
自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以來,南京國民政府是接二連三地簽訂協定,正如張學良和楊虎城於西安事變發生當日上午向全國發出通電所說:「東北淪亡,時逾五載,國權凌夷,疆土日蹙,《淞滬協定》,屈辱於前,《塘沽協定》、《何梅協定》,繼之於後。凡屬國人,無不痛心。」悉數盤點當時國情孱弱之狀,真是不堪回首。
1935年,為了實現侵吞華北進而獨霸中國的既定國策,日本軍部與關東軍利用國民政府奉行的不抵抗政策,策動華北五省(河北、山西、山東、察哈爾、綏遠)「防共自治運動」,妄圖將其變為「第二個滿洲國」。
1935年5月2日夜和3日凌晨,天津日租界驟然兩次響起槍聲。一夜之間,兩樁命案,天津《國權報》社長胡恩溥、《振報》主筆白逾桓相繼被暗殺。
胡、白兩人與日本人的關係密切,均受命在日租界主持親日宣傳的報紙。日本政府以這一事件為口實,向國民政府北平軍分會施加壓力。並煞有介事地威脅說,若不嚴加制止,事態恐將擴大。
接下來發生的另一件事,讓處心積慮的日本人再次暴露其妄圖策動華北自治的野心,這就是熱河省「孫永勤義勇軍」問題。孫永勤是熱河興隆縣人,日本侵入熱河後,他聚眾揭竿而起,組織「民眾軍」抵禦日軍。1934年2月,更名為「抗日義勇軍」,一直在熱河南部輾轉鬥爭。日軍想盡一切辦法圍剿、利誘,都無濟於事。
胡、白被暗殺後,日軍惱羞成怒,集結重兵,對孫部展開猛烈攻擊,孫永勤被迫越過長城南下,於5月15日進入關內中日《塘沽協定》所設定的「非武裝區」。
孫永勤要求遵化縣長何孝怡提供補給彈藥。誰知,何孝怡暗中與日軍合謀,當抗日義勇軍行至茅山時,日軍調集5000多兵力合圍。義勇軍頑強抵抗,數次突圍未果,最後只能分幾路衝殺,各尋生路。孫永勤則壯烈殉國。
這就是簡單明瞭的河北事件,該事件成為華北事變的導火線。
◆自己點燃導火索卻誣陷別人◆
日本人故意找麻煩,硬說是遵化縣長何孝怡接濟孫部,違反了停戰協定。20日,日本駐北平使館武官高橋垣致函何應欽,追問中方庇護孫部責任,並稱將派兵進入停戰區內作戰,威脅顯而易見。
從21日起,日本蓄意不斷擴大事態,繼續著他們一貫的伎倆。南京國民政府起初想敷衍一下,無奈,面對日方步步挑釁和緊逼,最終還是決定做些讓步,以平息事端。一次次的忍讓和退縮,已讓國民政府習以為常,他們似乎拿不出什麼別的辦法,只能一味的應允。
31日,南京國民政府電令駐日本大使蔣作賓會見日本外相廣田面告三事。當然,絕不是據理力爭,而是息事寧人。
委曲求全,換來的是變本加厲。6月8日,日方在天津召開軍事擴大會議,決定「以武力為背景,採取強硬態度」。為配合這一行動,日軍開始向古北口、山海關等地增兵,擺出向平、津推進的架勢。9日,酒井、高橋第三次會見何應欽,提出最後通牒式的四點要求,咄咄逼人。
身處夾縫中的何應欽,左右為難。在接到蔣介石的電令後,於當日下午5時半第四次約見高橋,做出了基本符合日本人意願的4點口頭承諾。從中,我們看到了日方策動河北事件所達到的預期目的。
◆只能退縮忍讓◆
1935
年 6 月 10 日,南京國民政府發布《敦睦邦交令》,要求國民隱忍自重。這是多麼令人心酸和心寒的「寬厚」姿態。但當局的一再退讓和承諾,並未讓日方滿足。
就在這一天,日方變本加厲,高橋突然將一份由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簽署的「備忘錄」送到北平軍分會,要求中國方面照抄一份,逼使中方用文書形式答覆,以此為憑。
何應欽勃然大怒:日本人實在欺人太甚!如此條款怎敢擅自簽字?他讓部下將「備忘錄」退還,同時急電請示南京國民政府。
口頭承諾可以,但拒絕簽字,這是南京方面最初的態度。然而,日方卻毫不含糊,堅決要求有書面東西。雙方僵持了一段時間,最終,日本在西方國家的警告下,只得改變策略,不再堅持要中方在「備忘錄」上簽字,也未再提「附帶條件」,只是提請中國方面「至少請給予一個表示承諾的書面通知」。
中方也只能順水推舟,代行其職的鮑文樾於7月6日以何應欽的名義按該文稿復函,表示「6月9日酒隆井參謀長所提各事項均承諾之。自主的期其遂行」。
什麼是《何梅協定》?原來它就是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復函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的形式達成的一個協定。它又是如何出現的?過程亦相當可笑,如上所述,就這麼簡單。日本人輕易迫使中國人就範,據此,他們攫取了包括平津在內的河北省大部分主權。
由東北,至華北,日本侵略者的陰謀就這樣步步得逞,這為兩年後發動「七七」全面侵華戰爭,埋下了更大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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