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2013/11/26 「關於創業家的二十三件事」

創新事業 

關於創業家的二十三件事

摘錄自:EMBA電子報                           2013/11/25
EMBA雜誌編輯部/

布朗(Paul B. Brown)擁有三十年研究與訪問創業家的經驗,他在富比士雜誌(Forbes)網站上整理出,每個創業家都應該知道的二十三件事:

1.正確預測未來的最好方法,是創造未來。

2.一個人有能力做出的最重要一個決定是:把時間花在哪裡。一個人只有有限的時間、精力跟能力,不可能去做每一件事。當我們面對投注全部心力的事情,會比選擇不花心力的事情,表現得更好。

要做跟不做什麼,真的是一個必須慎重選擇的決定,因為之後要做的所有事情,都來自於這個決定。

3.想要成功創業,沒有可能同時兼顧私生活。他從來沒有看過例外。

4.最傑出的創業家不是想出最好的點子,而是解決了市場的需求。誰都可以想出好點子,但是除非點子可以滿足夠多人的需求,足以支持一家公司,否則點子毫無用處。

5.所有成功的創業家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渴望讓自己的想法成真。真正想讓某一件事發生,是創業家最需具備的條件,比動機、專注力、行銷技巧等都更重要。

6.行動勝於一切。不要再想了,做就是了。

7.踩著聰明的小步閥朝目標前進。跟媒體報導給人的印象不同,最成功的創業家並不是會孤注一擲的人,事實上他們非常保守。他們會一小步一小步走,停下來看從之前走的一小步學到了什麼,然後把學到的東西,善用在邁出下一小步上,而不會去冒大風險。

8.如果希望建立一家成功的公司,不要當個控制狂。事必躬親,公司就沒辦法成長到超過一個人所能控制的範圍;一切事必躬親,公司的速度也無法很快,因為每件事都得有老闆的首肯,老闆會成為瓶頸所在。

而且一旦員工了解到,公司是以老闆為中心,他們沒理由再花時間想出好點子,反正一切老闆說了算。

9.不要再想加強弱點,把注意力放在優點上。長期來說,是強項讓人成功。

10.有能力把每一個障礙轉化為資源。

11.行銷的精髓在於,公司找出想把產品賣給誰,然後決定什麼原因會讓他們買下產品。

12.公司唯一需要的市場研究是,推出產品,看消費者買不買帳。

13.如果公司堅持要做市場研究,一定要問一個問題。向潛在顧客展示產品樣本,然後問他們:「你會買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請他們當場付錢預購;如果潛在顧客不願意真正掏錢購買,代表產品還需要改進。

14.想出如何收取別人欠公司的錢。直到公司現金流量吃緊以前,沒有人會先想到這件事。

15.需要一個聰明的顧問團,提供創業家新的角度與想法,讓他有人可以商量事情,並且提供誠實的回饋。

16.如果想要做得更多、更快、更好,擬出待辦事項清單。確定沒有忘了任何該做的事。

17.激勵自己,並且保持動力。開始一項新事物總是不容易,需要突破的困難會淹沒一個人。

18.如果狗不喜歡吃,那就是不好的狗食。公司的產品是不是好產品,不是由公司決定,只有顧客能決定。如果顧客不喜歡產品,那就是壞產品。換句話說,顧客永遠是對的。

19.如果顧客不喜歡公司的產品,公司推出再低的價格,再好的促銷活動,或者再聰明的產品定位,都沒有太大的用處。不受喜愛的產品就是不受喜愛,死守它不如推出不同的產品。

20.如果會失敗(有時候就是會),以最短的時間跟最少的代價失敗。每邁出一小步,永遠都要確認,自己還是在正確的軌道上。

21.真的要從錯誤中學習。

22.創新絕對要與公司的目標連結。沒辦法賺錢的創意只是嗜好,不是可行的商業概念。

23.在狀況好的時候交棒。


文章來源:EMBA雜誌第327期(2013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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