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2013/12/22 「創新不靠天才,靠「A到F人才」」

創新不靠天才,靠「AF人才」

摘錄自:                     2013/12/19
2013-12
Cheers雜誌159
作者:吳永佳

Cheers雜誌電子報 - 20131222
圖片來源:黃明堂
 創新,是許多主管或企業一再高喊的目標,但如何透過架構化的方式去落實,卻鮮少人真正了解。且看行銷學之父科特勒提出了怎樣的見解,讓創新不再成為遙不可及的夢想。

特輯

想在戰況詭譎的市場中永保創新,是所有企業最感頭痛的事,因為「創新」本身就是一個難以捉摸的概念。

多數時候,創新只是淪為人們掛在嘴上的口號。根據英國《行銷週刊》(Marketing Week)一項統計數據指出,96%的主管認為創新是企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可是,順利將之融入企業文化的,卻只有23%。

被譽為「行銷學之父」的菲利浦‧科特勒(Philip Kotler),在他與拉丁語系新興市場創新大師、暢銷書《GOOD LUCK:當幸運來敲門》作家德里亞斯迪貝斯(Fernando Trias de bes)聯手出版的新作《科特勒談創新型組織》一書中,就跳脫既往,大談創新型組織中的各種創新角色。

光是從「角色」此一角度切入,就與坊間其他類似主題的著作大異其趣。

談創新,先定義「創新角色」

科特勒清楚點出,一般管理者多將創新等同於「科技創新」,因此,創新的責任最後就落在研發部門,由工程師扮演吃重角色。

但這樣的觀點可能太過狹隘了!因為創新還有許多其他類型,無論是在商業模式、流程、市場、目標顧客各層面,都存在創新的可能性。

有時,創新根本不需要新技術,而是用新的方式運用現有的技術。3M是發揮這理念很好的例子,這家公司的專利技術只有38項,卻能在市場上推出50,000多項產品和2,000多個品牌。

再舉例,傳統銀行推出新的線上銀行,透過網路提供更便民的服務,就是商業模式的創新。吉列(Gillette)原本是男性品牌,延伸出吉列維納斯(Gillette Venus)的女性品牌,開發新顧客,則是市場的創新。

藏身在員工中的AF人才

若只將創新的方法局限在技術層面或研發部門,往往會錯失其他部門的創意潛力。因此,科特勒將創新角色定義出6大類,透過不同角色的催化,讓組織誕生最佳創意。這6種角色包括:

1.啟動者(activator

啟動者是組織內啟動創新流程的個人或機制。它像一台帶動公司跳脫日常例行、系統性模式的引擎,改變現今可行的做法。

組織中可能扮演啟動者角色的人物,包括管理階層、員工、與企業相關的外部人士、學界研究人員等,而啟動模式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皆可。

例如,星巴克是採取由上而下的啟動,執行長霍華‧舒茲(Howard Schultz)身兼策略創新管理長,和其他經理人並肩合作,找尋變革契機。Google則是透過由下而上,每個員工都有部份時間可以用來研發,稱為「自由日思考」(free day thinking),任何人都可在電子提案單上「刊登」新技術或業務點子。這些點子在全體員工票選後,高票者便有機會交由工程師做開發。

2.瀏覽者(browser

瀏覽者的任務是蒐集有助益、具啟發性、能用於解決問題的資訊。一般以為,資訊蒐集只在創新的早期階段,但其實瀏覽者這個角色應該一直活躍在整個過程中,提供資訊給創新團隊。

例如在初期發展概念時,資訊提供者的角色是分析各地區出現的同類新產品,可以為負責開發的工程師省下許多精力。

更重要的是,要在創新的執行與推出階段蒐集資訊,往往需要行銷部門回饋市場訊息,好訂定獨特的經銷通路、定價政策和溝通策略。所以,瀏覽者需要整合資訊,並協調其他角色間的工作,對每個資訊來源具備宏觀角度。

3.創造者(creator

創造者是在創新流程中負責提出新點子的人。這些點子須實際可行,並為顧客增添價值。企業如何產生具創意點子的人才?有以下3種選擇:

‧提供內部人員創意技巧的訓練。

‧為公司網羅真正有創意背景的人:以三星為例,它的每個主要產品,都有一個常設的開發小組,某小組創意人員不斷嘗試改善電視機,另一個小組則致力改善手機。

‧外包:可以花錢買下值錢的點子,例如知名的設計公司IDEO就曾協助蘋果推出一些絕佳產品。

4.開發者(developer

開發者負責把點子變成發明,也就是說,將點子轉化為實質、可以銷售的事物。

開發者通常是由具備技術背景的人員擔任,他們專注於新的技術解決方案,卻不會一直與顧客維持連繫;因此,最好在過程中納入內部的行銷及業務人員,讓技術角色與行銷角色互補,以確保這創新更能反映顧客的需求。

5.執行者(executor

執行者是實際推出創新成果的人物,他必須領導所有執行的相關事務。

執行者可由公司內部組織扮演,也可能成立另外一家公司,或者透過合資企業進行。例如雀巢集團當初即透過合作,將雀巢茶品的整個執行計劃外包給可口可樂。

成功的創新能夠被有效執行,往往具有以下幾個重要特質:

‧簡單為上:例如西南航空專注於一個簡單的訊息:「成本最低廉的航空公司」,容易記誦!

‧創造驚喜:出乎意料,才足以對顧客的情感構成重大的衝擊,也才能令他們改變原本的偏好及購物習慣,接受新產品或服務。

‧具體:刺激愈具體,回憶就愈清晰,這是運用人類心靈的運作本質。

6.促進者(facilitator

促進者具有以下功能:批准相關的投資項目,鏟除過高的野心或開發潛力低的點子、鼓勵專案小組推動流程進行,並提供必要資源。

促進者的角色時有所變。例如在初期,促進者要負責列舉創新專案的選項,可能由公司員工擔任,評選出最理想的點子。至於涉及投資項目的批准,可能由資深主管擔任;到最後階段,可能就由最高決策者裁決。

有沒有發現,創新不再是特定創意人才或部門的專利了!這種以「角色」為主的運作模式相較於傳統以「階段」為主的模式,可讓管理重心更聚焦在承擔「角色」任務的人,而非某個部門。每個人隨任務不同,能彈性的改變合作模式。創新不再流於空談,而是在權責清楚的架構中被系統化執行。

創新不等於「跳躍」與「創意」

此外,科特勒更提出幾個一般企業對於創新的迷思,頗具啟發性。例如,許多人認為創新必然是巨大的跳躍?其實,成功的創新往往是靠積少成多、逐步累積而來。

科特勒舉汽車產業為例。過去數十年來,工程師努力的目標並不是推出與過去截然不同的嶄新車型,而是針對特定零件、或某種性能表現逐步改進。累積下來,當今車款與50年前比較,就已有巨大的差異。

另外,許多人常將「創新」與「創意」混為一談。但科特勒直指,創新流程必須有人管理,才能確保成功。所以,公司真正缺乏的未必是創新人才,而是管理創新的人。

像在IBM,有些處在事業巔峰的高階主管不會被派去負責管理成熟的事業體,而是被派去新的事業線,讓新點子更能創造獲利。

身為經理人,不妨重新思考一下變革的意義,以及如何在組織中對特定個人部署這6種創新角色,讓員工更能在他的位置上貢獻心力,成為企業的創新尖兵。

科特勒小檔案

1931年次,在麻省理工學院(MIT)攻讀經濟學博士學位時師從保羅‧薩繆爾森(Paul A. Samuelson)。研讀經濟的他,卻在30歲時決定正式轉向行銷學。

1962年,他受邀加盟西北大學凱洛格管理學院(Northwestern University Kellogg School of Management),自行銷學助教做起,現為該學院莊臣國際行銷學名譽教授,被《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評為最具影響力的頂尖商業思想家之一。曾任IBM、美國銀行、奇異公司、可口可樂與摩托羅拉等多家大型企業顧問。最重要的著作《行銷管理》(Marketing Management)是影響最鉅、使用最廣泛的行銷界「聖經」,更被譯成超過25種語言,風行全球。新作為《科特勒談創新型組織》。

行銷4P觀念再進化

40多年來,科特勒徹底改變了傳統中主要以推銷、廣告和市場研究為主的行銷概念,將行銷學由企業的邊陲角色,提升至管理層面;也讓行銷和創新一樣,成為企業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柯特勒最為人稱道的學說是,將行銷人廣為運用、原本自賣方心態出發的「行銷4P」架構,翻新為自買方心態出發,擴大其中的意涵。

例如,傳統訂價的方式,是確定了成本後再加上利潤,但這成本和顧客認知的價值無關。所以科特勒建議,企業不是用「價格」(price)販售,而要用顧客心中認定產品的「價值」(valuation)來行銷、販售。

再者,傳統促銷賣的是產品,現在人們購買的卻是商品背後的「象徵意義」(symbolization)。哈雷機車是眾人皆知的例子:買哈雷的人,買的絕不只是部摩托車,而是它背後所代表的某種生活方式,或是隸屬某個團體的象徵意涵。

從顧客需求出發,並創造產品價值,行銷工具及概念的持續進化,使科特勒的行銷學理論歷久彌新,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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