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立信告蘋果侵權 要求在美禁售蘋果產品
摘錄自:數位時代電子報 2015/3/2
撰文者:張佑任 發表日期:2015/03/01
瑞典大廠愛立信(Ericsson)上週五(2月27日)向美國德州法院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七項告訴,指控蘋果公司侵犯了其通訊技術、用戶介面設計、電池等方面 41 項專利,要求ITC對iPhone在內等多項侵權產品,禁止進口到美國販售。
愛立信與蘋果於2008年時簽訂專利許可授權,但相關協議於今年一月中到期後,蘋果拒絕續約。
愛立信要求ITC在美國禁售蘋果產品
而愛立信同時向ITC提出申請,要求禁止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由於蘋果iPhone等多款裝置皆為亞洲地區製造,相關禁令可能將涉及蘋果全數產品,這類禁止令無異於針對蘋果公司所有產品的禁售令。
愛立信智慧財產權長Kasim Alfalahi指出,愛立信原有意向蘋果提供專利授權協議,或透過德州聯邦法院、或者由蘋果位於加州的法庭進行調解,但均遭蘋果拒絕。
Kasim Alfalahi表示,實況串流電視節目或啟動app等普通智慧型手機有的功能,「都要靠我們開發的技術」。
蘋果反批愛立信「濫用授權」
蘋果則在2月27日透過發言人抨擊,愛立信提出的專利授權金過高,不符合相關基礎技術制定的公平標準,「愛立信這是濫用授權的行為」。
蘋果表示,愛立信對其長期演進技術專利的定價,是基於相關設備的最終價格的,而蘋果認為應該基於晶片價格對LTE技術進行定價。
蘋果也說,公司願意為其產品涉及的必要專利支付合理的費用,但與愛立信在專利的價格上出現了分歧,「我們只能尋求法院的幫忙」。
資料來源:Bloom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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