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這些,消費永遠不吃虧
透視機能衣的真相──發熱衣不熱、涼感衣不涼,怎麼辦?
摘錄自:商周新生活情報 電子報
~ 懂這些,消費永遠不吃虧
2014/2/13
全球氣候失序,台灣也無法倖免於難,溫度驟冷驟熱的結果,很容易誘發心血管疾病。於是,各式保暖降溫的商品紛紛出籠,除了暖暖包、降溫噴霧之外,近年來,標榜「神奇發熱」、「瞬間涼感」的衣服滿街跑,而且價格越來越便宜,有的涼感衣甚至只要一百四十九元,簡直比一件純棉T恤還便宜,讓人想不心動都難!
不過,消基會發現,這些標榜特殊功能的衣服往往誇大不實,而且越貴不見得越好。衣服具有特殊機能,通常靠的是材料或織法創新,有些是研究開發新材料,加強防水、防寒、防曬或抗皺效果;另一種是採取有別於傳統的編織方式,以達到更加通風、涼爽或保溫的效果。
然而,這類衣物幾乎沒有辦法靠外觀及觸感來判斷品質好壞,價差最多卻高達五、六倍,消費者購買之前,一定要詳加檢視標示並比較價格,避免盲目追求流行,也不要有高價品牌等於高品質的迷思。
舉例來說,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二○一一年共同抽檢防曬衣,就踢爆兩家知名品牌的宣稱不實。他們標榜抗UV(防紫外線)產品的價位都在千元以上,但效果根本是過分膨風,有的連最基本的C級防紫外線係數(UPF)都沒達到;其他品牌有的一件只要兩百九十九元,卻可以達到A級標準,價格與品質真的差很大!
主動增溫才叫做發熱衣,但目前缺乏檢測規範
寒流一來,就讓消費者趨之若鶩的發熱衣,主要是號稱能讓體溫升高二至三℃,迎合大家希望穿得輕便又保暖的心理。至於發熱的成效好壞,應該提出科學證據,也就是經由實驗室透過相同測試條件,才能做出公正結論,但國內卻沒有相關認證及檢驗規範,只能初步檢視衣服的成分來予以區隔。
消基會在二○一二年一月,抽查九件市售發熱衣的標示成分,發現很多業者只是以酷炫名稱來行銷而已,其中五件標示的材質完全沒有「發熱」效用,另外兩件雖然標示了「發熱纖維」的百分比,但那些成分僅僅具有吸濕性,其實並沒有放熱功效。有些業者還吹噓「通過國際驗證」,卻沒有提出真正的國際證明,只是淪為「自由心證」罷了。
涼感衣材質各異,要依場合選擇
涼感衣的常見做法是,將礦石研磨成極細的粉末添加在原料中,利用礦石粉的特性,將體溫傳導至布料以達到涼爽感。由於涼感衣遲遲沒有訂定國家標準,業界通常以「織物瞬間涼感驗證規範」來測試Q-max值(瞬間最大熱流通過量),數值越大表示瞬間涼感越明顯。但消基會二○一二年七月的檢測顯示,部分產品其實沒有使用礦石粉等新材質,而是以吸濕排汗、輕量薄織等功能混充,其中,誠實標示瞬間涼感Q-max值的產品,更是僅有十分之一而已。
此外,穿著運用礦石粉等材質的涼感衣,在冷氣房裡的確可以帶來一時的涼意,但如果站在太陽底下,熱氣藉由礦石粉傳導到身體上,反而會讓人感覺悶熱。所以,消費者應該注意標示,認清自己買的「涼感衣」究竟是礦石材質?吸濕排汗衣?還是輕量薄織衣?除了依場合來決定穿著哪種材質的衣服,也別忘了涼感衣不是冷氣機,不可能源源不絕地製造「涼爽」的感覺,還是得同時做好其他防曬降溫措施。
保存衣物標示或廣告,爭取退貨或退錢的機會
要是買到不具功能的功能衣,該怎麼辦?發熱衣不熱、涼感衣不涼,等於你購買的衣服效能不如預期,牽涉到「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商品「缺乏所保證的品質或預定效用」,可依《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主張「解除買賣契約(退貨)或請求減少商品價金」。
至於能不能退貨或退錢,第一步是要證明衣服缺乏所保證的品質,所以你的舉證是很重要的。包括衣服上面的標示、電視或平面廣告、賣場陳列的相關海報文宣……,都可以算是業者保證的事項,所以建議大家應該養成以手機拍照來蒐集證據的習慣。
不過,商品算不算缺乏「預定效用」,定義就比較模糊了。防曬衣可以根據國家標準「防日光紫外線織物性能評估」的規定,做出防紫外線(UV)性能標示;但涼感衣只有Q-max值可以參考,消費者覺得夠不夠涼爽,可能變成主觀感受,沒有客觀的標準。另一個我認為可能引發爭執的狀況,就是衣服的效能究竟可以持續多久?會不會下水洗過幾次就不熱或不涼?
雖然每位消費者的期待各有不同,但要求價格跟效能相符的原則是不變的,越貴的東西當然期望它達到的效果越好。如果你已經付出比較高的價格,衣服就應該表現出相當的功能,而不是穿個一兩次就沒效了。為了減少糾紛,建議業者應該清楚標示說明,他們號稱的特殊功能可以維持多久?或是可以使用多少次?標明清楚一些,爭執就少一點,消費者才有辦法衡量自己付出的金錢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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