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態廣告打破溝通疆界
摘錄自:Yahoo!奇摩 網路行銷網站
文/吳婉瑄
2013-11-05
Yahoo亞太區數位行銷解決方案總監 Vaasu S. Gavarasana |
不同於其他《台北國際數位廣告節》的講師皆來自廣告公司,Vaasu來自於Yahoo,而Yahoo的定位是一家網路科技公司。Vaasu目前在新加坡主持Yahoo亞太地區「數位行銷意見領袖(Digital Marketing Thought Leadership)」與「行銷夥伴協作(Marketing Partner Collaboration)」兩個專案,與亞太地區的許多重要的媒體代理商以及廣告客戶保有良好的互動。 |
Vaasu在課程一開始,便針對Yahoo新上任的執行長Marissa
Ann Mayer為Yahoo帶來的改變作說明。這些內容雖然無法給予大家Yahoo未來的全貌,但是給予大家一個概觀及想像的空間。
Vaasu使用一個淺顯易懂的例子,先請學員們思索這個問題:「一天之中的行程會怎麼安排呢?如果一個星期的行程大都差不多,你會覺得無聊嗎?」現場大多數的學員都舉手表示生活無法帶來衝擊,進而引發另類思考。所以Vaasu舉例如Yahoo推出的天氣App,讓使用者在了解氣象資訊的同時,透過美景圖片「看見」當地天氣情況,讓氣象查詢不再只是資訊或數字,更是視覺饗宴,因而大受歡迎,還獲得2013蘋果設計獎(Apple Design Awards)。Yahoo!可以將生活變得更有趣更令人驚奇,這是Marissa上任後的最大改變。
為什麼Yahoo可以讓每個人的生活富有趣味性呢?因為Yahoo!藉由3件事達成「個人化」的需求。一、不只是英文,Yahoo支援了多國語言,因為Yahoo!的內容資料庫提供的資訊很多,有如超市般的多元,以供消費者選擇。二、Yahoo在不影響消費者隱私權的前提下,對於使用者有十分清楚地洞察。透過Yahoo!的系統追蹤消費者兩種行為,一種是外顯行為,另一種是內隱行為。外顯行為是指像是搜尋的行為;而內隱行為就像是,當我們在和朋友聊天時,出現「餐廳」的這個主題,但是當下我們並不會去搜尋,只是對於餐廳的這個主題進行討論。Yahoo!的系統會在不涉及個人隱私的前提下,收集這些資料進行分析。三、Yahoo致力於在各種裝置上提供這些內容。
除了產品的創新,Vaasu在課堂中也與大家討論「內容行銷」未來的方向。內容行銷的定義為:透過創作及匯聚使原始內容得到行銷效益,使人們產生消費行為。在過去由於太多人將廣告專注在產品的特性、訴求,而忽略了廣告重點在如何講述一個好的產品故事。內容行銷就好比,不會有人專門只為尋找洗髮精的產品而上網,但人們會透過討論頭髮等問題來產生行為且得到心得。內容行銷和傳統廣告的差別在於,消費者已受夠了和自己不相關及多如洪流的訊息,所以消費者只找尋和自己相關的訊息且向多種管道尋找資源。
在此種潮流之下,原生廣告(Native Ads)的重要性可見一斑。原生廣告是指廣告和網站內容融在一起,所以你根本沒發現你正在閱讀一篇廣告。Vaasu指出原生廣告就如同有保護色的昆蟲一般,在環境中不易被發現真實身份。但特殊的是,它與廣告相同都是付費媒體且透過內容傳遞訊息。學員也針對原生廣告的環境放置該如何做選擇提出疑問,Vaasu回答:「將廣告放置在該媒體形式之中,例如在Tumblr頁面中很多人使用照片,就會使用照片來呈現廣告。」
此外,也有學員針對數位時代中,若Target Audience為年齡較長的消費者,該如何為他們制定行銷策略?Vaasu回答道:「要先了解Target Audience,再做到匯聚小眾、了解大眾。」之後可以蒐集散布在各個地理位置Target Audience的資料,再匯聚群眾分析。
網路廣告的形態正悄然改變,不再只是守著傳統的橫幅式廣告(Banner),而是圍繞著使用者經驗和產品本身,開始重新設計廣告的形式與樣貌。從Google的搜尋廣告、Facebook的贊助廣告(Sponsored Ads)、Twitter的推文廣告等等,都是不同於傳統的新型廣告型態,以一種更能融入網站環境本身的型態,將廣告置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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