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老闆開心?在辦公室不該做的10件事
摘錄自:天下雜誌電子報 2014/8/12
2012-11-22 Web only 作者:吳凱琳編譯
圖片來源:邱劍英 |
把事情做得更好、讓老闆開心、主動參與專案……過去我們總認為這些都是讓自己在職場加分該有的基本條件,但事實恐怕不是如此。
《富比世》雜誌專欄作家賴瑞.梅勒(Larry Myler)提供另一種不同思維的建議。
1.把事情做得更好:正如同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所說的,原本就不該做的事情,即使做得再好,也是白費力氣。關鍵不在於把事情做得更好,而是這件事情該不該做。
2.成就別人的成功:在當今講求團隊合作的職場,你時常必須稱職地扮演好助攻角色,幫助團隊其他人成功。但是,你也必須適時挺身而出,扮演主導角色,同時用自己的專業和信用,吸引其他人願意助你一臂之力,一起合作。
3.讓主管高興:你不僅要達到直屬主管的要求,還要再多想一步,去瞭解主管的主管,他對你直屬主管的要求是什麼,在工作上你可以怎麼幫助自己的直屬主管達到更上層的要求?這正是你展現個人價值的時候。
4.把自己的工作做好:這還不夠。你不只是完成自己的份內工作就好,要拉高自己的視野,學習從公司整體策略的角度去看待自己的工作內容,才會有更不一樣的思考與做法。
5.滿足所有客戶的需求:客戶永遠都是對的?錯,客戶的要求不該照單全收,如果不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就該拒絕,否則即使你辛苦拉到了這名客戶,卻傷害了公司利益,依舊是一筆失敗的交易。
6.熟悉辦公室政治:關於辦公室政治,你只要小心留意,避免自己被無辜波及就好,不需要涉入,也不要有任何操作,置身事外絕對是最好的做法。
7.早到晚退:這樣只會讓你工作更累,而不是更有效果。工作時數不等於產出,超時工作不會為你帶來加薪升遷的機會。
8.整天表現出忙碌的樣子:你不需要讓自己看起來很忙碌,甚至連午餐都要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打發。重點不在過程、而是結果,你要想做的,最終的工作成果讓老闆心服口服,而不是讓自己看起來像無頭蒼蠅般地瞎忙。
9.自願參與專案:這是表現自己的大好機會,但要做得有效益。不是參與愈多就愈好,你要選擇的是真正對公司重要的專案,而且愈早主動表達意願愈好,更能展現你的積極性,而不是等到有人請託才加入。
10.穿著打扮要有「贏者風範」:除了不違反公司基本規定之外,不需要過度費心,不如多花些時間心力,在實際的工作表現上。(吳凱琳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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