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與毒癮,何者比較危險?
摘錄自:天下雜誌電子報 2014/8/19
2013-12-03 Web only 作者:經濟學人
判斷毒品傷害性的方式之一,或許就是看看法院的處理方式。但毒品法規常存在許多怪異之處。例如,在2010年以前,在美國持有5克的快克古柯鹼,就得直接判處5年刑期,但至少要持有500克粉末古柯鹼才會觸發同樣的刑罰。
英國政府將藥物的傷害力分為A至C級,但政府傾向於利用系統向民眾傳送警示,也就表示熱門藥物有時會高出它們該有的等級。英國近三分之一的成人曾抽過大麻,官方亦認定大麻比約會強暴藥GHB更危險。此外,就算是最健全的法律系統,也跟不上不斷推陳出新、可能會造成傷害的「合法興奮劑」。
研究者曾試圖以更科學的方式,比較藥物的傷害程度。近期最知名的排行,或是就是由前英國政府藥物顧問納特(David Nutt)帶領的研究。其結論為酒的傷害程度比任何禁制藥物都要高──這聽起來可能有些奇怪,畢竟,拉達爾表示,酗酒就是他吸食古柯鹼的成因(暗示古柯鹼比酒精嚴重許多)。
但此研究是考量了使用者和社會所受的傷害,才會作出此結論。要是單只考慮使用者,禁制藥物的傷害確實比酒精高。此研究指出,海洛因和甲基安非他命的傷害都高於酒精(粉末古柯鹼則否);直接致死率最高的是海洛因和美沙酮,腦部損害最大的則是快克古柯鹼和甲基安非他命。
所以,到底是酗酒的政治人物好,還是有毒癮的政治人物好?酗酒者的死亡機會稍高於吸毒者,但吸毒者判斷力混亂的機會比較高。飲酒的成癮機會也比較低;快克古柯鹼、海洛因和甲基安非他命,上癮機會都比酒精高(但比不上菸草)。
吸毒的公眾人物可能比較難保住選民的信任;吸毒乃違法行為,實在不是法律制訂者該有的特質。亦有證據顯示,特定非法藥物的使用者,歷經個人關係崩解的機會比酗酒者來得高;納特博士的團隊發現,在這方面,甲基安非他命和快克古柯鹼的傷害性最高。
佛勞爾斯似乎證明了這點,許多盟友已與他斷絕關係,先前的合作銀行任命亦受檢視。另一方面,福特則盡全力證明研究者是錯的;福特仍舊在任,也承諾將於明年競選連任。最近的民調顯示,醜聞並未嚴重傷害他的支持率;事實上,三分之一的多倫多人打算再次把票投給他。(黃維德譯)
©The Economist Newspaper Limited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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