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2014/6/6 「【周一專欄】朱敬一:說簽FTA「利大於弊」,跟沒說差不多」

【周一專欄】朱敬一:說簽FTA「利大於弊」,跟沒說差不多

摘錄自:天下雜誌電子報                        2014/6/3
2014/06/02
作者: 朱敬一.

天下雜誌電子報 - 20140606


今年三月爆發的學運,導火線當然是「服貿」。由於服貿是兩岸ECFA的一環,而ECFA又是台灣融入全球自由貿易的一環,因此學運反服貿的戰火,最後就延燒到全球化的議題。我所接觸到的學者專家、民意代表,不分藍綠都認為台灣難以迴避全球化,但這當然並不表示我們對全球化就要採取「無條件擁抱」的態度。這裡面值得探討的問題不少,也有一些觀念要釐清。

基本的經濟學教科書告訴我們:在完全競爭的環境中,自由市場能夠提升經濟效率。把這個論述應用到國際貿易的框架,其結論就是:各國降低關稅壁壘、促成貿易自由,能夠提升彼此經濟效率。台灣之所以擔心FTA簽署拼不過韓國、之所以想要趕緊通過服貿、貨貿等已經走到一半的開放自由貿易協定,當然就是希望簽署之後能與各國公平競爭,提高廠商的競爭力,也進而改善整體的經濟效率。

但是「自由市場提升效率」的論述,其實有另一個面向的解讀。兩位諾貝爾獎得主J. Stiglitz P. Krugman最近幾年在一系列專著中,均痛陳不少國際「自由」貿易的弊端。這些大學者的反對論點很多,但大致不出三個方向,以下分述之。

第一,提升效率當然不表示改善公平。當台灣官員說簽某個協定「利大於弊」時,其實根本沒有回答受損抗爭者的問題。提升效率的定義就是指整體利大於弊,而這背後就必然有人受損有人獲利。若是向受損的某甲說:「某乙所獲之利大於你的損失」,這種利大於弊的陳述大概只會令某甲更是火大。

第二,自由競爭的市場雖然確能提升效率,但是國際貿易市場卻從來就不是自由競爭市場。不但老美最擅長在貿易談判中逼迫對手開放美牛、美豬進口,甚至在貿易磋商的議程設定上,往往都是強權國說了算。例如,智慧財產等專利權的保護原來與自由貿易無關,但是若干年前WTO硬是把它扯進議程,這當然也是智財強權國運作的結果。總之,走向自由貿易的「過程」,是對強權國比較有利的。

第三,全球化也使得弱勢文化受到強勢者衝擊。即使在純然經濟面,世界銀行與IMF等全球融資機構都常在金援各國的時候,強迫各地政府依美歐的經濟邏輯行事(例如利率自由、匯率自由等),衝擊各國「市場文化」。市場甚且如此,其他非市場面的文化衝擊,當然就更是不勝枚擧了。

「自由貿易提升經濟效率」的論述即使有上述諸多批評,但是還是有相當的參考價值。經濟學裡常有一些定理,應該要負面而非正面解讀。例如,第一福利定理說:「完全競爭之下,一定有效率」。這個定理正確的解讀與思考方向是:當「完全競爭不成立時、或最後結果即使有效率卻有可能很不公平時,政府該如何預判而做什麼以為因應」?

同理,自由貿易提升經濟效率的論點其實卑之無甚高論,而我認為正確的解讀應該是:既然全球化台灣難以避免,而它的遊戲規則又難免如Stiglitz 所言,因為強權國操作而傷害我們的弱勢者,那麼政府該如何未雨綢繆以為因應,或是如何在開放與不開放的品項取捨中得到最大的産業利益?

從以上的思考角度,Stiglitz認為各種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研議,根本就應該做一個個產業的微觀分析,不但要將產業戰略抽出、融入於談判方向,也要在事前預擬獲益者回饋與受損者補償之間關係。光是說整體而言簽FTA「利大於弊」,說了跟沒說差不多。

photo creditKristopher Edwin (CC BY-N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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