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電價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電價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2015/2/13「羅德水:從電價爭議談教育成本」

羅德水:從電價爭議談教育成本

摘錄自:天下雜誌每日報電子報                        2015/2/11
2015/02/10
作者: 羅德水
 
天下雜誌每日報電子報 - 20150213
hoto credit:flickr@Emmanuel Huybrechts,CC BY 2.0
備受關注的學校電價問題,幾經折衝之後總算落幕,過程之中,只看到台電、教育部各有說法,最後方知爭議的起點其實是行政院。

原來,早在民國102年11月29日,行政院會就做出決議,要求電價優惠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依此,學校用電優惠將全數回歸教育部、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編列預算。

行政院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決議,決策脈絡相當程度反映出主流輿論對國營事業的看法,亦即,國營事業必須自負盈虧,長期以來也不乏有刪減「績效不佳」國營事業獎金福利的輿論,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台電公司自然樂見電費補貼回歸各主管機關,此時,人人朗朗上口的「使用者付費」、「不能轉嫁他人」,彷彿成了不容挑戰的真理。

值得討論的是,凡事都該「使用者付費」嗎?究竟教育是誰的成本?國營公共服務業又該追求什麼績效?這些隱藏在電價爭議背後的問題,真如行政部門宣稱的這樣名正言順嗎?

● 教育是誰的成本?

在崇尚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社會裡,「使用者付費」每每成為人們用來凸顯公平、效率時想當然爾的說詞,要問的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有沒有侷限性?能不能這樣無限上綱?

台北市政府研議取消「YouBike」前卅分鐘免費的政策,是一個以「使用者付費」做為決策依據的典型案例,主要原因是,並非所有市民都有騎乘需求,取消預算補貼,改由實際使用者付費,既符合公平原則,也可以使有限的公務預算做更合理的分配與使用。

然而,如果是為了達成更高的公共性,看似理所當然的「使用者付費」仍須退位,例如,給予捷運轉乘公車者票價優惠,就是公部門為鼓勵公共運輸不能不支出的成本;再如,「全民健保」也是一個超越「使用者付費」的公共醫療概念,試問,沒有使用健保資源的人,難道可以要求退費?不難想像,如果凡事高舉「使用者付費」、「不能轉嫁他人」,這些出於增進公共利益、具有高度公共性的政策,必然無以為繼。

就這個脈絡理解,學校電價爭議的背後,其實正是教育成本由誰支付的問題。

那麼,教育究竟是國家責任?或也適用「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電業供給自來水、電車、電鐵路等公用事業、各級公私立學校、庇護工場、立案社會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用電,其收費應低於普通電價,但以不低於供電成本為準。」其中,公私立國中小學校部分,以電價表之85%計價,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部分,以電價表之97%計價。

依《電業法》、《優惠電價收費辦法》前揭規定,國家對教育的責任,不言可喻。給予各級公私立學校電價優惠,一如提供庇護工場、社福機構優惠一樣,是基於學校教育的公共性,其目的在增進公共利益,質言之,教育的公共性顯然超越「使用者付費」,不宜動輒以「經營成本」的角度視之。

何況,台電對學校的電價優惠幅度可受公評,學校優惠用電每年12億元的價差,也不是造成台電公司累計數千億虧損的關鍵,政府不願意通盤檢討國家能源與電價政策,卻拿學校用電大作文章,主其事者深陷新自由主義迷思之深,可見一斑。

● 公營事業應該追求什麼績效?

做為學校電價爭議事件的主角,台電等國營事業的經營績效向為社會關切,主流輿論習慣以績效與競爭力評價國營事業及其員工,於是,為了追求績效與競爭力,政府努力把公營事業「民營化」;為了節省成本、創造績效,各公營事業也努力將原來相對穩固的勞動關係非典化、派遣化,這是過去20年政府對待公營事業的最高指導綱領。

問題是,國營事業應該追求什麼績效?這真的是我們要的公共服務業嗎?

我們以為,創造盈餘並非國營企業的首要任務,以經濟部所屬之「油、電、糖、水」四家公司為例,均為攸關民生必須的公共服務事業,這些具有獨佔或寡佔性質的事業,均具高度公共性,當真適合比照民營企業模式,一味追求「產值」與「績效」嗎?為了提升「經營績效」,不惜放棄公共事業的公共性,或以降低員工勞動條件、甚至增加非典雇用做為代價,這樣的業績值得獎勵嗎?

公營事業做為公共出資的事業體,除必須確保其公共性,更相對有條件成為民營企業的示範,期待社會能以比「績效」更為進步的指標評價公營事業;也期待各公營事業能減少非典僱用,保障勞動尊嚴,並擴大員工參與,強化公司治理,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2014/10/27 「打破壟斷 自己的電自己發」

打破壟斷 自己的電自己發

摘錄自:天下雜誌每日報電子報                        2014/10/27
2014-10-27 Web only  作者:劉光瑩
 
天下雜誌每日報電子報 - 20141027
圖片來源:劉國泰
環保記者出身的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長期關心台灣能源政策發展,近日出版《臺灣‧能‧革命》一書。他指出,太陽能板的價格已經是五年前的五分之一,綠電成本愈來愈低,呼籲每個社區都應建立自己的電網,讓家家戶戶一起發電,打破壟斷,實現電力直接民主。以下為方儉接受《天下》記者訪問的摘錄:
 
每個人都有居住遷徙的自由,也都有用電、發電的能力和權利,只是現行的電業制度剝奪了人民這樣的權利。台灣應該建立真正直接民主的電力公司。但首先需要憲法保障人民自由發電、選擇用電方式的權利。

我寫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讓大家知道,台灣其實有非常豐富的能源蘊藏,尤其是太陽能與風力,只是目前都被單一的公司壟斷了。

台電控制了全台灣超過九成的發電來源與用戶,輸電、配電都由台電一把抓,這就好像一家米商,從生產、物流到銷售都一條龍,人們沒有其他選擇,任何人想吃米只能跟他買。

但是,身為消費者,應該有自由選擇購買哪種產品的權力。好比說我想吃池上米,不想吃濁水米,我就可以自由挑選購買。為什麼我們不能選擇,我家要用核能發電、火力發電、太陽能發電或是風力發電?

最近的例子是Google,他們在彰濱工業區設資料中心,因為目標希望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所以一度想直接跟附近的英華威風力發電廠買電,卻被台電阻攔, 因為目前並沒有民間發電業者直接賣電給客戶的先例,後來是台電同意便宜賣電給Google,才解決問題,但風力發電卻因此很難發展起來。

我建議台灣發展社區型電網。每個社區以太陽能或風力自行發電,不僅可以自給自足,也能賣回到大電網。每棟大樓的屋頂都可以裝設太陽能發電設備。太陽能板的價格,在過去五年內已經降低了八成,台灣也已經很多人自行發電,自用或賣給台電,應該推廣到家家戶戶。

在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已經有先例。魁北克實施再生能源法,消費者可以自行以再生能源方式發電,把電賣回給電力公司,賺電力公司的錢。因為加拿大地廣人稀,有足夠的空間可以發展太陽能與風力,讓許多魁北克人不但自己用的電自己發,還可倒賺一筆。

除了電力民主化,還要網路化與智慧化。現在很多公司做手機APP,讓消費者可以隨時監控家中每個電器用電的狀況,還可設定每週、每月,或尖峰、離峰時間用電上限,這跟限制手機網路傳輸流量的APP,是一樣的概念。每個家庭有了智慧電表與APP,就可以更聰明的用電、省電,不用每天矇著眼睛用電。

本書如果要有英文書名,應該叫做 “Taiwan Empowerment”,不但有賦權的意義,更意味著每個人都可以掌控自己的電力,每個人自己要用的電,發電、輸電、配電,不再由單一公司壟斷,而是可以自由選擇,我家的電要從哪裡來。






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2014/7/17 「全台僅76戶願買綠電 再生能源推不動」

全台僅76戶願買綠電 再生能源推不動

摘錄自:天下雜誌電子報                        2014/7/15
2014-07-15 Web only 作者:周原
天下雜誌電子報 - 20140717
圖片來源:天下資料
 7月開始,台電正式實施「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的試辦計劃。民眾能選擇多繳37%的電費,支持發展再生能源,卻只有76戶認購綠電。

這裡有兩個搭不起的數字。

一:高達7成的台灣民眾,支持國家逐步廢核。

二:7月開始,台電正式實施「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的試辦計劃。民眾能選擇多繳37%的電費,支持發展再生能源。經過兩個星期,卻只有76戶認購綠電,總認購15萬度電,不到最終目標3億度電的千分之五。

這麼大的落差,代表什麼?如果台灣對零核家園的吶喊,只是嘴上功夫、無法付諸實施;那針對核四的問題,也不用再爭論。恐怕連核五、核六、核七,都將是我們逃不過的未來。

還是說,現行的綠電制度有什麼瑕疵,讓人民不願意買單?

以美國股神巴菲特命名的「巴菲特稅」(Buffett Rule),或許能提供一點啟發。

熱衷於社會正義的巴菲特,曾投書《紐約時報》。他指出,身為億萬富翁的他,所得稅率竟然比自己的秘書還低,反映美國稅制出現很大的問題。

發表這番言論,導致巴菲特受到保守派的強力抨擊。他們指責巴菲特,自己良心真的過不去,就主動給秘書加薪、或是多繳點稅金給美國政府,何必要求其他有錢人陪他受罪。

可是,這種邏輯大有問題。

我們能用慈善捐助、和社會福利制度之間的差異,來做比喻。一個健全的國家,理當有照顧社會底層的一套機制。好心人士的捐助,只能輔助現有的機制。陌生人的愛心固然可貴,卻不是必然,也不是弱勢團體唯一的支柱。

共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我們對未來的抉擇,本來就要有共識。不論是稅制、社會福利制度、或是能源政策,都必須達到共識,社會才能往前走。

如果邁向零核家園,是多數人的共識,那擔當火車頭的電價機制,就要把責任分配到每位公民的肩膀上。大家都有義務出力,因為不論成敗,大家都得共享。

但是,如果只有自願性的電價機制,擔當能源政策的火車頭,恐怕拉不動整個國家。

認購綠電的少數用戶,或許是需要環保形象的企業、或是本來就支持綠電的環保人士。

絕大多數的國民,別說看不到買綠電的短期利益,更看不到長期的政策效益。綠電費率的計算方式,是用去年躉購再生能源的費用、除以總共的躉購量,再打5折,加在現有的電費上。等於每一度電增加一元多的電費,比現行的躉購費率,只多收4到5毛錢,並非台電從中賺取暴利。

但是,台電與政府卻都沒有溝通:為什麼這樣計算費率?多繳的錢如何完成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原本無法達成的任務? 這些問號,台電都沒有解釋清楚。甚至有學者質疑,政府無心發展再生能源,故意用綠色電價「強化再生能源昂貴」的印象,以至於一般民眾對綠電興趣缺缺。

在這種迷惘的狀態下,決定台灣能源政策的成敗,未免太可惜!




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2014/5/1 「6成民眾贊成停建核四,其中5成不願接受電價調漲」

6成民眾贊成停建核四,其中5成不願接受電價調漲

摘錄自:天下雜誌電子報                        2014/4/29
2014-04-29 Web only 作者:天下編輯部
天下雜誌電子報 - 20140501 - 1
圖片來源:黃明堂
《天下雜誌》特別針對核四興建及其相關替代措施,進行民調。發現近6成民眾贊成停建核四,近7成對核安承諾沒有信心。不過反核四民眾,卻有5成不願接受高電價的代價。

國民黨團昨晚(27日)發表聲明定調,核四1號機安檢後封存、2號機停工;同時,行政院承諾儘速召開全國能源會議,以確保未來供電無虞。面對延宕30年的核四爭議,台灣人民真實的聲音及態度又是如何?為了確實掌握民意趨勢,《天下雜誌》特別針對核四興建及其相關替代措施,進行民調。

6成民眾贊成停建核四 近7成對核安承諾沒有信心

整體而言,近6成的民眾(58.7%)贊成停建核四,顯示核四停建,已是穩定過半的「主流民意」。進一步分析原因,高達65.3%的民眾表示,「不相信」政府能善盡核四把關的責任;而當被問到「政府有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時,更有67.9%的民眾認為,主管單位「沒有能力」。(表1及表2)

天下雜誌電子報 - 20140501 - 2

天下雜誌電子報 - 20140501 - 3
結果顯示,民眾反對核四興建的主要原因,是對政府的核安承諾及風險管理沒有信心,這樣的憂慮不僅是台灣獨有,而是全球浪潮;如何強化資訊揭露及透明度,讓台灣社會做到為公共政策理性對話與思辨,是政府的重要課題。

反核四民眾5成不願承擔電價調漲的代價

根據日前經濟部預估,若全面廢核,電價可能會漲4成;如果停建,民眾對政府提出的能源政策接受度為何?

《天下雜誌》進一步針對支持核四停建的民眾對電價調漲的態度進行交叉分析,在反核四的受訪者中,雖有近半數的民眾(46.2%)願意吸收高電價的「後遺症」,但卻有更多的反核四支持者,不願意承擔電價調漲4成的代價(50.3%)。(表3)
天下雜誌電子報 - 20140501 - 4

結果反應,台灣社會對於核四停建的需求與承擔,還存在行為與認知間的落差。《天下雜誌》認為,民主社會中負責任的公民,應有理性選擇的權利;但在權利之外,也要有對選擇後的代價,進行承擔的準備與義務。

5成4民眾同意限電措施 4成接受其它核電廠延役

針對馬總統昨日於臉書上指出,台灣98%的能源是從外進口,無法與其他國家電網聯結購電;前總統李登輝及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也紛紛表示,若停建核四導致限電,恐怕是更敏感的經濟衝擊。對此,台灣民眾的想法又是如何?

當被問到「如果核四停建,會造成缺電,是否願意接受限電措施?」回答「能接受」及「不願接受」的民眾,分別為54.0%及40.9%;而對於「若停建核四,核一、二、三廠將延後除役」,47.9%的受訪民眾表示,願意接受,36.6%的受訪者則全面性捍衛非核家園的理念。(表4)


天下雜誌電子報 - 20140501 - 5

德國走向廢核之路,卻導致電價不斷調漲。政府當務之急,是積極參考民意,調整能源政策;但若停建核四後必須調漲電價,不論調漲幅度,民眾也應有承擔代價的正面態度。

《天下雜誌》核四議題調查說明 (調查執行:天下雜誌調查中心)

本次調查於2014年4月23日至25日晚間6時30分至10時進行,以台灣地區(含澎湖、金門、連江縣)住宅電話號碼簿為母體,進行尾數兩碼隨機取號,共完成1,069份有效樣本。在95%信心水準下,誤差範圍正負3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