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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2015/6/15 「手搖茶農藥超標 政府把關有漏洞」

焦點新聞

手搖茶農藥超標 政府把關有漏洞

茶安風暴》追蹤真相

摘錄自:今周刊電子報                            2015/5/6
撰文 / 李建興
出處 / 今周刊   958期
2015/04/30


今周刊電子報 - 20150615


知名茶飲店又被查出農藥超標事件,其中喫茶小舖的違標茶品,經證實是在法規修改前就進口,因而還以清白。但這起烏龍事件,正也凸顯政府立法、執法疏失,農業管理的漏洞。

繼英國藍後,50嵐、A tea等多家知名茶飲店又被查出農藥超標,而這次最耐人尋味的是,台中喫茶小舖的阿薩姆紅茶被驗出的○.○○四ppm芬普尼,一開始被判為超標,但後來業者提出證明茶葉是去年七月政府將殘留標準由○.○○五ppm下修至○.○○二ppm前就進口的,意即進口時是合格的,後來主管機關台中市衛生局旋即發表聲明,還業者清白。

表面上,這看似因為農藥殘留標準變嚴而造成的烏龍事件,但據《今周刊》追查,這其實是衛福部在訂定法規時所造成的漏洞!

事實上,本刊發現芬普尼根本自始至終就是不能使用在茶葉上!只是相對於英國藍上次被驗出的禁藥DDT,明定為不得檢出,政府針對芬普尼、歐殺松等數十項不得使用在茶葉上的農藥,用了不同方式管理,這常常造成業者與消費者的誤會,甚至成了有心人鑽漏洞的最佳途徑。

農殘法規曖昧 徒增爭議

農委會藥毒所所長費雯綺分析,農藥可粗分為禁止使用、准許使用和未推薦使用三種。其中禁止使用的農藥如DDT、三苯醋錫,因為對環境有重大傷害或引起人畜病變,因此禁止使用,在農殘標準上是不得檢出的;而准許使用的農藥則訂有殘留容許值;至於未推薦使用農藥,則往往是在某些作物上可以使用,某些不行,其農殘標準也與前兩者不同。

以芬普尼為例,其在包葉菜類、玉米上都是准許使用的,也各訂有殘留標準,偏偏在茶葉,由於一直沒能通過農委會的「農藥殘留消退實驗」,也就是當芬普尼用在茶葉上,消退速度太慢,讓農委會無法訂定安全採收期,也可能對人體有安全疑慮,所以到目前為止都被列為「未推薦使用在茶葉上」的農藥。

目前,衛福部針對「未推薦使用農藥」的殘留量標準,並不是直接訂為「不得檢出」,而是低於「食品中農藥含量檢測方法」的「偵測極限值」。因為依實務經驗,從食物中測得的農藥殘留量若小於偵測極限值,由於含量太少,有可能只是實驗誤差,而不是農藥,檢驗單位為求謹慎,也會判定為「未檢出」。

換言之,衛福部並不是准許茶葉上可殘留芬普尼等農藥,只是當測出的殘留量太少,就先視而不見,當成實驗誤差看待。

拿芬普尼為例,在二○一四年七月三日前,台灣檢測食物農藥含量用的是「多重殘留分析方法四」(以下稱方法四),其中芬普尼的偵測極限值為○.○○五ppm,因此喫茶小舖的阿薩姆紅茶是在一三年十月和一四年五月進口,這次被驗出○.○○四ppm,以當時法規,應視為「未檢出」。

但是後來檢驗方法進步了,去年七月三日衛福部宣布改採靈敏度更強的「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以下稱方法五),芬普尼的偵測極限值就降為○.○○二ppm,因此喫茶小舖被驗出的○.○○四ppm芬普尼,若以新制標準,就不合格。

「這並不是標準變了,而只是檢驗方法更精準,能從更少的含量就判定是不是含有芬普尼。」台灣師大教授吳家誠解釋。

但從這次喫茶小舖的事件,社會大眾幾乎都以為是法規標準改變而造成的誤會,忽略芬普尼根本不能用在茶葉上的事實,一位檢驗機關專家就非常不解:「既然不能使用,就乾脆訂『不得檢出』,政府現在的管理方法,只會徒增曖昧和誤解!」

公告慢半拍 標準變兩套

除了標準訂得曖昧不明,徒增困擾外,衛福部在訂定和執行農藥檢驗法規的紊亂,更是造成管理漏洞的一大元凶。

去年七月三日,衛福部就宣布農藥殘留檢驗方法,由原本的方法四更新為方法五,但在新制上路四個多月後,衛福部遲至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宣布廢止舊制方法四;換言之,這四個多月,台灣農藥檢驗方法兩套重疊並行,茲事體大的是,由於許多農藥的殘留標準是隨著檢驗方法而變的(如芬普尼),因此當兩種檢驗方法同時存在,意味著農藥殘留標準就有兩套。

更離譜的是,就算到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方法四廢止了,只剩方法五,政府最慢也應該在此時將農藥殘留法規同步更新,但《今周刊》追查,衛福部遲至今年二月十二日才更改法規,亦即這三個月間,檢驗方法雖改,農藥殘留法規卻慢半拍,未來,一旦查到在這段期間的食品農藥殘留超標,到底要用檢驗方法為標準,還是依法規為標準,恐怕又是一番爭議。

對此,衛福部回應,「農藥殘留標準要依最新的檢驗方法的標準而變。」照此邏輯,芬普尼的標準早於去年的七月就從○.○○五ppm,改為○.○○二ppm,茶商應該自重,若為去年七月才進的貨,就得依新標準自主管理。

總之,在新舊制度交接之際,舊法退場和新法上路未能同步,主管機關的疏失恐怕造成食品安全把關上的黑洞,叫民眾怎能再相信政府?




2014年11月1日 星期六

2014/11/1「大廠遇事推諉 一次違標就應檢討」

大廠遇事推諉 一次違標就應檢討

不該只追求「形式上的過關」

摘錄自:今周刊電子報                            2014/10/29
今周刊.撰文:李建興

今周刊電子報 - 20141101



上周遭《今周刊》踢爆茶葉含農藥的桔揚公司,表面上拿了複驗後的合格報告自清,實則利用檢驗樣本不同、結果不同的檢驗盲點來規避責任,推諉卸責的態度,讓消費者難以放心。

《今周刊》於九三一期特別企畫《一杯茶 竟含二十二種農藥》中揭露了市售罐裝茶、茶包有農藥殘留超標以及農藥殘留支數過多的問題,引起社會關注,許多消費者更依本刊報導,前往通路或出問題廠商處要求退貨。

本刊在出刊前兩天〈十月二十日〉,即曾去電並發送電子郵件給各問題廠商以及衛福部食藥署回覆。因後續影響不容輕忽,本次檢驗出問題產品最多的桔揚公司,隨即自行複驗,並於十月二十二日於自家網站貼出該公司複驗合格的報告駁斥本刊報導。

桔揚公司不僅指控本刊,其聲明內容也有誤導消費者情事,因此《今周刊》決定予以澄清,還原事實真相,也讓消費者更了解檢驗脈絡。

首先,檢驗報告是針對樣本,即使是同一批產品,採樣不同,檢測出來的結果就會略有差異。《今周刊》此次在檢驗時,是直接到消費者最常接觸的通路購買檢驗品,並送往政府認證合格的驗證機構SGS(台灣檢驗公司)檢驗,流程合乎客觀、專業與透明。

檢驗結果與桔揚不同,實屬樣本不同所致。即使桔揚在自家網站公告三份自行送驗的阿里山高山茶檢驗報告,每份樣本被驗出的農藥殘留量與農藥支數也都各有不同,顯見「樣本不同,檢驗結果就可能不同」。

事實上,茶葉是不均質產品,同一個茶包中,每片茶葉的農藥殘留也會有差異,如果是來源不同的混茶,差異就會更大,也因此會出現本刊檢驗結果與桔揚不同的情形。但站在為消費者嚴格把關的立場,只要曾經被驗出有違標情事,廠商就應小心警惕,設法改善,而不是一味拿合格報告來推諉卸責。

最值得注意的是,針對此次檢驗結果,本刊亦曾詢問食藥署,而該單位回覆表示,本刊驗出桔揚系列產品中含有賽果培、芬普尼、毆殺松,在國內都是未核准使用在茶葉的農藥。既是如此,一旦檢測儀器上出現上列農藥的定性反應,即屬不能容許的違規行為。

其實,檢驗最終的目的是希望給消費者安心安全的食用產品,而不該只追求「形式的過關」。由於檢驗結果會略有差異,所以曾有業內人士向本刊透露,有的廠商就會用好幾份樣本送驗,最後只選取合格的部分公布。

桔揚公司自詡為茶葉專家,更對外表示其嚴格地逐一檢驗各批產品,顯見送驗經驗豐富;但面對違規情事,竟利用各項檢驗盲點試圖誤導消費者,誣指本刊報導不實,難逃推託之嫌,一個知名大廠牌,遇事竟了無誠意從產製流程根本解決,讓消費者如何吃得安心?

(資料來源:今周刊9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