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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2014/7/20 「律師 賴芳玉:你要相信一個人的努力,也足以擦亮環境」

律師 賴芳玉:你要相信一個人的努力,也足以擦亮環境

摘錄自:Cheers雜誌電子報                     2014/7/17
2011-05
Cheers雜誌128期
作者:盧智芳
圖片來源:廖祐瑲
 賴芳玉,1967年生,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現任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專擅於家事與婚姻案件,長期為弱勢婦女權益奔走。同時也是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現代婦女基金會受暴婦女訴訟扶助委員會召集人。

一支普拿疼「遠離疼痛」的廣告,讓賴芳玉為弱勢婦女奔走的身影在許多人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廣告商一語雙關的巧思確實用得恰到好處,18年來,賴芳玉幫助了上千名弱勢婦女在家暴、離婚、監護權官司中捍衛自己,她的努力不只讓她們遠離疼痛,更把人生推向陽光。

然而做為一名「救援型律師」,賴芳玉的工作雖然有意義,卻也讓她的腳步邁得比其他律師更辛苦。除了孤苦無依的當事人多半無法負擔訴訟費,律師想當然爾的優渥收入卻與她無緣外,幾乎每個案子都在挑戰父權體系下習以為常的思考邏輯,更是考驗個人的企圖心跟意志力。

「就算現況是句點,都要相信自己能把它變成逗點,」賴芳玉說。就像10多年前,她幫一位受暴外籍配偶打官司,丈夫不但施暴,還不肯繼續擔任保證人,要求遣離妻子出境,與子女分隔兩地。

看不下去的賴芳玉不惜開公聽會、爭取外交部、境管局跟兒童局、家暴中心支持,甚至鍥而不捨地申請已經期滿被迫離境的女方再度來台,最後終於順利讓她取得居留權與監護權,在台灣帶著兒子展開新生活。

從求學時「我看妳當不成律師」「那我就當個律師給你看」的反骨,到今天「我看起來不像律師吧?這句話有正面意義」的幽默,賴芳玉身上始終沒變的,是那愛打抱不平的俠女個性。一如她記述心路歷程的新書,取名《我們依然相信》:相信什麼?相信初衷、相信理想,相信一個人的努力,也足以擦亮環境。

決定念法律時,妳就知道自己要當個什麼樣的律師嗎?

沒有。我必須說,我們的教育並沒有引導我們這樣思考。

國中時,我是個念放牛班的孩子,當時我發現只要考試成績好,老師、同學就會喜歡你,就算講不對的事,都變成對的。這讓我很納悶:老師的志業不是特別照顧功課不好的小孩嗎?為什麼變成栽培成績好的人,而且成為「業績」?這種偽善讓我非常厭惡。

對我來說,分數高並不困難,「要考試,我也可以考給你看」。所以上高中後,為了不向家裡拿錢,爭取獎學金,我的成績變得很好。大學聯考放榜時,按成績,我本來可以填某國立大學法文系,只是我對法文完全沒有興趣,老師卻建議我「先填了,以後再轉系」,再度激起我的叛逆:「你是替我著想,還是為了多一個上國立大學的學生?」我乾脆填了之下的東海大學法律系。

念了以後才發現法律有趣,因為它跟我的性格能結合,不論是誰,法律之前都是平等對待。加上東海在法律界不是特別厲害的學校,「東海的喔,妳大概當不成律師」,聽到這種聲音,我就非考個律師考試全國第3名給你看不可。我最不能認同「誰就一定是怎樣的人」這種刻板印象跟歧視心態。

這比較像是「賭氣」?不是深思熟慮後做的決定?

是啊,可是後來這卻讓我跟我的工作很契合。我幫的很多人都是弱勢者,他們的處境也跟我當年一樣。「你是女人就應該怎麼樣」、「被打就是活該」,太多人認為弱勢就是弱勢,日子繼續過下去也沒人理會。但我不認為如此,我不認為現在在谷底的人,永遠都要過這樣的人生。

實際從事「救援型律師」的工作後,應該遇到不少阻力吧?

我開始處理家庭暴力的案子時,大家都認為是個邊緣議題,外籍配偶這些新移民根本沒有錢,很多同業覺得:「妳在幹嘛?浪費自己的時間。」

再來,這些案子當事人的被害者情結都特別深,跟他們工作,取得認同跟諒解並不容易。

但我覺得最辛苦的是,我會為了個案哭,輾轉難眠。我常常會想:如果連我都不能解決,她們怎麼辦?別的律師打官司很輕鬆,因為「沒感覺」,但我會關心個案過得好不好,甚至想辦法幫她找工作,因為我真的希望她從此站起來,不僅僅是個官司的結束而已。

涉入這麼深,妳不會疲乏?

會。我曾經跟我先生說:「我是不是該多賺點錢,讓自己快樂一點?」但他說了我一頓:「妳如果真的這樣做,妳就不叫賴芳玉了。」

我想他說的對,如果我只想著賺錢,大概連自己都會瞧不起自己。

今天台灣女性的自覺跟社會地位,比起過去已經大不相同。在妳處理的案件中,妳觀察在面對家庭跟婚姻的觀念上,女性到底有沒有進步?

很多女性仍然不自覺在複製父權思考,對處境缺乏深刻的檢視。舉例來說,雖然自己在婆媳關係中曾是受害者,但並沒有因此用不同的態度跟媳婦相處,或教育下一代。

我不會只提醒女性要有更強的權利意識,其實,在家事案件中,輸跟贏有時要倒過來看,不是只看眼前的權益分配。有時在爭取權益上是贏的,但你都不知道自己最終失去了什麼。眼前的輸贏並不完全等同於人生的智慧。

長時間不斷為弱勢族群奔走,對正義或人性,妳有沒有失望過?

我失望的時間很長,但我還是繼續努力。即使正義是童話,我也希望證明童話存在。

縱使一年365天中,夢想跟人性中正面的一面只出現5天,我都覺得值得去追求。

但要維持熱情長期不墜,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妳的方法是什麼?

有時候我也會覺得「以後不要幫人了,幫人最倒楣」(笑)。

但是偶爾一、兩個個案讓我感動得要命,又會很快燃起我的動力,好像別人才剛點個火,我就自己把它燒成一片(笑)。就像我剛剛收到一張卡片,來自一個曾經活在家庭暴力下的小孩,他說他很謝謝我,他得到很多力量,也想去幫助別人,這樣隻字片語的鼓勵,我視如珍寶。

我接過一個殺夫案件,費用只有來自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兩萬塊,不管是去看守所探望當事人,還是奔波閱卷,成本都不只這兩萬,可是我一開始就告訴法官,這個案子對我的價值以百萬計。我覺得值得。

我必須講,我當然也會羨慕別的律師一次賺很多錢,不用跟當事人有太多糾葛,可是我做不來。現在我會試著找些其他的平衡點,像是拍廣告、寫書,用不同的方式,卻是做同一件事──倡導我覺得重要的想法。

像妳這樣的律師,畢竟是少數。最近「恐龍法官」引起社會很大的爭議,法律人從被認為是最優秀的一群,到受到「與社會脫節」的批判,妳怎麼看?


做為升學主義下的優越者,法律人對自身以外的議題毫不在乎,這一點在這些事件中很真實地呈現出來。

這也是我為什麼看起來不太像律師的原因(笑)。不像律師本來是個負面描述,但現在有了正面意義(笑)。我老覺得,很多律師的六法全書跟我的不大一樣。

法律人常常把事情拉到法律條文的討論,但當它變成菁英式的論述,就開始遠離百姓。我尤其討厭法律人把不懂法律的人當成「愚民」,卻不知道真正的無知到底是什麼。法律應該是文明的產物,解決人的問題,不是要人來遷就法律。

所以,對於有志成為法律人的讀者,妳會給他們什麼建議?

如果你真的想做,必須知道這是個風險極高的工作環境,絕不是想像中的光鮮亮麗。當中,你會面對很多衝突、挫折﹔你也不會一直高高在上,面對當事人跟法院,你只是個服務者或權力結構的最底層,甚至也可能被羞辱。

想當律師,必須有幾個特質:第1是膽識。像我第1年就辦黑道的案子,不要因為年紀、性別等各種原因,覺得自己矮人一截。

第2,要比別人更堅強。律師是幫當事人從低潮翻身的人,自己一定要先有「跳躍」的本事。如果陷在當事人的處境或情緒中,卻沒有辦法跳脫,勇敢面對未知,就像打仗時身上卻背著傷兵,你是無法鼓舞當事人,帶領他跟你一起跳到更高位置的。

第3,要堅持,堅持你所相信的價值。即使被打倒,也要有把句點變成逗點的力量。中間可以出現一段刪節號「……」,休息一陣子,但信仰一定要延續下去。如果跌倒了就妥協,出現「算了,法官就是這樣判」、「司法頂多就是這樣」的想法,那不必當律師,當個公務員就好了。

這3點是我認為起碼要有的特質,就算你沒有,都要這樣訓練、要求自己。


2014年3月15日 星期六

2014/3/15 「從空姐到律師:把自身臭味,昇華為他人香氣」

從空姐到律師:把自身臭味,昇華為他人香氣

摘錄自:Cheers雜誌電子報                     2014/3/13
2014-03
Cheers雜誌162期
作者:吳佳珍


Cheers雜誌電子報 - 20140315
圖片來源:王創緯

【60秒, Cheers!】當人生接到一手壞牌,律師聶瑞瑩:用它打出一場好牌局

她曾是空服員、商務律師,因為一場車禍,讓她跳離舒適圈成立法律事務所,傾全力推動公路正義修法。 聶瑞瑩生命中的數次打擊並未讓她失去希望,反而選擇將自身的傷痛,化為對他人的祝福。

這個數字,和每個人都有關:台灣平均每天發生6.4件車禍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的案件,一年超過2,000起,而且曲線還在逐年攀升。如果肇事者願意當場留下來協助救護,很多車禍被害者可能就有一線生機,很多家庭可能就不致於破碎。

為什麼即使不是心存惡意,仍寧可對被害者棄之不顧,也不願及時彌補過錯?背後一大原因,是法律對肇事者逃逸的「刑責過低」。

2007~2011年間,肇逃被告案件的13,142名被告中,有8,106人僅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有6成被告人只要符合法定要件,絕大多數易科罰金就能了事,難以產生嚇阻效果。

這樣的情形,終於在去年立法院通過刑法第185條之4修正草案後,可望獲得改善。新的規定中,刑度由「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即不得易科罰金。而在立法院堆積如山的待審法案中,能讓這項「公路正義」被成功推動,一個年輕又秀氣的身影功不可沒。她是當時才執業5年、在律師界資歷其實還算「小朋友」的聶瑞瑩。

乍見聶瑞瑩,立刻將以往對律師的刻板印象給拋諸腦後:腳踏閃亮高跟鞋,短裙、紅絲巾加上粉嫩指甲油,明亮時髦的裝束之外,還有雙笑起來又圓又亮的大眼睛。只是,當她一談起為了促成法案修正,與現實及體制間出現的衝撞,眼神立即流露出狠勁與衝勁,令人無法逼視。

從內到外,今年39歲的聶瑞瑩確實都和絕大多數法律人不同。她不是念法律的科班出身,更讓人跌破眼鏡的是,成為律師前,她竟然是華航的空服員。

從空服員到律師,從幫客戶打官司到促成攸關車禍被害者權益的重要法案,這樣戲劇化的轉變,在聶瑞瑩的人生中,全因為兩場讓她永生難忘的意外。

第一個意外,是2002年的華航澎湖空難,讓她的生涯走上法律之路。

空姐好友空難,轉念法律找到釋放出口

這場空難中,206名乘客與19名機組員全數罹難,其中2位空服員是聶瑞瑩的摯友。

「她飛出去前一天問我:『妳覺得我們30歲時會變怎樣?』」回憶和好友最後的對話,聶瑞瑩語氣難掩傷感。「我說:『我不敢想像耶,變好老!』然後她說:『我不想看到我30歲。』結果,她真的看不到30歲……。」

這場悲劇讓聶瑞瑩大受震撼,體驗到人生無常。同時,空難後,聶瑞瑩發現罹難者家屬的求助無門,賠償資訊不明、人云亦云,更讓她深刻體會,法律是保障「懂它的人」,只有自己搞清楚,才能獲得保障並爭取權益,於是,她毅然辭去空服員,考進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

「生命中每一次重大打擊,我都必須do something,不然會瘋掉!」聶瑞瑩直爽地說。即使真正遭受衝擊的不是自己,而是周遭心愛的人們,她也一樣必須以行動為自己找到出口。

考上律師後,聶瑞瑩曾在全球知名的國際通商律師事務所擔任商務律師、法國運動用品零售商迪卡儂擔任法務經理,直到2012年的一場車禍,也是第二場意外,改變了聶家,也再次改變了她。

家人車禍,含淚立志讓悲劇化為祝福

2012年6月27日,聶瑞瑩的弟媳葉貞妤在國道上遭大貨車擦撞翻車,司機肇事逃逸;懷胎8個月的葉貞妤送醫後,不得不緊急剖腹生子。如今,母親雖搶救回生命,卻陷入昏迷,男嬰也發展遲緩。

車禍後,弟弟聶子修面對重度昏迷的太太、全身插管的兒子,醫生要他簽下兩人的病危通知,他不肯。那個晚上,他打電話給姊姊。

「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我弟崩潰,」聶瑞瑩低聲泣道,「他說:『貞妤是我的妻子,我沒辦法放棄她。可是如果我揹不了他們,我會把他們悶死,然後跳下去。妳要原諒我、要幫我照顧爸媽……』」

至親的痛,讓聶瑞瑩的心緊揪在一塊。「我一直跟貞妤說:『讓我們發生的悲劇,成為未來有需要的人的祝福!』」聶瑞瑩談起這道深深劃在全家人身上、至今尚未結疤的傷口說。她再度開始思考:自己可以做什麼?

葉貞妤的主治大夫——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江明哲給了她啟發。做為醫師,看多了肇事逃逸的例子,但只能救人一命,所以建議「修法才能救很多人」。於是,對於被害者家屬處境再清楚不過的聶瑞瑩,開始有了推動「加重車禍肇事逃逸刑責」修法的念頭。

更讓她堅定想法的,則是一位在醫院外賣蔥油餅的媽媽。聶瑞瑩的姪子當時因為肺出血,每天得花3萬元打針保命。那位媽媽說,自己的孩子也是因車禍受傷,得打這種針,但因為家裡沒錢,最後只能忍痛拔管,眼睜睜送孩子離開。

聶瑞瑩嚴肅地表示:「所以我要修法,至少要修到如果肇事者不能賠錢,就該進監獄去思考:當你失去自由時,別人失去的是什麼!」

他人冷眼、經濟壓力,阻擋不了她的奔走

為了心無旁騖地投入,聶瑞瑩甚至在家中急需要錢時辭去高薪工作,以姪子之名,開立了「宏恩法律事務所」,並開始在台中及台北兩地奔走。

她指出,修法前刑度過輕,不少肇事者繳交罰金給國庫即可了事,根本無意和解;就曾有被害者家屬因為失去經濟支柱,哭求肇事者和解賠80萬元。「80萬元?一條人命耶!」聶瑞瑩憤憤不平地敲著桌邊。

修法過程繁瑣,要順利取得足夠的立委連署,更談何容易。一開始,聶瑞瑩透過email轉寄、投書報社、臉書集氣等最原始的方式,希望引起注意。下班時間,她則拼命收集國內外數據及報告、寫說帖,再利用假日去拜會立委及立院黨團。

為了打動不同黨派、不同立場的立委,聶瑞瑩可說吃足了苦頭。除了看盡立委及助理的臉色,有人要資料,要她幫忙做功課、提佐證;有人忙兼差、無暇聽解釋,她就只能抓緊時間,用最淺顯的語言迅速說明。

鍥而不捨的奔走,後來總算得到立委林佳龍、蔡其昌等人的支持,修法案雖經過第一版失敗,但再接再厲又推出第二版,歷時近一年後,終於等到立院三讀通過。

「能夠通過,也是天時地利人和,」聶瑞瑩謙虛地說。當時剛好發生酒駕肇逃的「葉少爺事件」,掀起社會輿論譴責酒駕的高潮,於是乘著準備再次修正酒駕罰則的聲勢,跟著一併推動加重肇逃刑責。

儘管民氣高漲,聶瑞瑩一樣必須面對利益團體的壓力和反對聲浪。聶子修回憶,過程中,不少人都在旁邊冷眼看笑話,還有砂石車司機跑到醫院對他們嘲諷:「搞這麼大,醫生不會醫你們啦!」當聶瑞瑩上電台節目提供法律諮詢時,甚至有持不同主張的律師call-in去罵她:「法律是怎麼念的!」

儘管如此,聶瑞瑩修法的決心,絲毫沒有動搖。

曾為被害者,期許自己「陪伴」當事人

事務所成立一年多來,除了投入修法,聶瑞瑩接的案子多是車禍、婚姻、醫療類,一旦決定接手,「她都會把每個當事人當自己親友去付出,」聶子修說。即使面對「穩輸」、「很難告」的案子,她也不會馬上放棄,反而會奮力打一場明知不可為的仗。

「我要陪當事人走過爭取權益的過程,如此,他才可能真正放下,不會一輩子帶著陰影,」她解釋。

之所以能如此為人設想,源於她也曾是個「被害者」。法研所畢業後,她在某個大學圖書館遭到性騷擾,距離國家考試只剩下7天──當年,她差0.0017分考上司法官。

「我永遠都記得那個色狼走過來的樣子,」聶瑞瑩說:「所以,就算再落榜10次,我都要考上,而且我知道我會是個好律師!」

做過被害者、之後又成了被害者家屬,聶瑞瑩對當事人的情境,更能感同身受。當然,總把別人情緒全揹到身上的她,坦言有時難免真的很累。聶子修也說,姊姊究竟適不適合這行,他打了問號,因為她不可能永遠只接好人的案子。

「說實在,我也不確定自己的心臟能承受多久,」聶瑞瑩說,但她一路上學會的,就是「往前走」。即使恨過老天不公平,聶瑞瑩依然覺得自己是被祝福的,畢竟,有這麼多人拉他們一把,讓她願意拉更多人一把。常去女監演講的她,最喜歡用「丟大便」的比方鼓勵受刑人。

「生命的現實,就是不斷會對你丟大便,你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你只能站起來擦一擦它,然後繼續走,」聶瑞瑩說,即使臭味天天提醒著自己,但如果以後別人也有這樣的臭味,是否可以幫點忙,讓別人的臭味不這麼臭?「然後,你會相信自己的臭味也沒那麼臭了——因為,你的臭味已成為他人生命中的香氣。」

儘管有過痛心、遭遇過謾罵,聶瑞瑩仍奮力衝撞,終於讓自身苦難化為對社會的正面影響,再臭的異味終能昇華為芬芳。她自己,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聶瑞瑩,1975年次,中央大學經濟學系、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曾任華航空服員、國際通商律師事務所律師、迪卡儂法務經理,現為宏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2個數字後的「公路正義」

2012年6月,聶瑞瑩的弟媳發生重大車禍,全家人陷入愁雲慘霧。為了不讓類似悲劇再度發生,她於是積極投入公路正義修法。

終於,立法院在2013年5月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4修法草案,將現行肇事逃逸致人死傷逃逸之處罰刑度,由「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聶瑞瑩之所以推動修法,是因為舊法最輕刑度僅6個月,只要肇事者符合法定要件,多半可易科罰金了事,難以產生實質嚇阻效果。藉由修法提高刑責,無法罰錢了事,警惕肇事者即時救護被害人,不要一錯再錯,才能挽回更多無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