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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日 星期二

2015/3/3 「是真侵權還是遇上蟑螂?蘋果專利官司敗訴判賠 5.3 億美元」

是真侵權還是遇上蟑螂?蘋果專利官司敗訴判賠 5.3 億美元

摘錄自:數位時代電子報                    2015/3/2
撰文者:Technews  發表日期:2015/03/01

數位時代電子報 - 20150303

彭博新聞報導,蘋果本週在一場關於 iTunes 儲存技術的專利官司中敗訴,專利持有者 Smartflash LLC 公司認為蘋果的 iTunes 使用了該公司的技術儲存專利,提告並求償8.52億美元;而今日陪審團則判決蘋果敗訴,需賠償5.3億美元。

Smartflash LLC握有美國7,334,720號專利(還有同一專利家族等另外三項專利),該專利是付款認證的相關資料儲存與存取技術,該公司認為蘋果的 iTunes 與 GameCircus LLC 公司的旗下遊戲使用了該公司的技術專利,因此於2013年5月29日向德州法院提告包括蘋果、Game Circus LLC、Robot Entertainment、KingsIsle等四家公司提告,認為四家被告為故意侵權行為。事實上,該公司也於同日對美國三星電子、美國HTC、Google甚至Amazon等公司提告。

蘋果公司發言人則暗批Smartflash等同專利蟑螂,指出Smartflash自己沒有任何產品、沒有員工、也沒有創造任何就業機會,只是單純利用專利制度賺取費用。蘋果表示自己已經別無選擇,只能上訴到底;共同遭到起訴的幾家遊戲公司都已私下靠和解撤銷了告訴,另外包括Google與Amazon的官司還在進行中,其中Google也正想辦法將官司從德州移到加州法院審判。

蘋果的代表律師則認為,Smartflash用「手機定價與銷售數量」做求償的計算數字並不合理,人們購買智慧型手機並非只用來做遊戲存儲與支付一途,該公司最早認為他們只需要支付450萬美元權利金,但不被Smartflash接受。

蘋果2014年從iTunes等軟體服務中獲益180億美元,約占該公司該年營收的10%。

本文出自Technews/Dindo Lin









2015/3/3 「愛立信告蘋果侵權 要求在美禁售蘋果產品」

愛立信告蘋果侵權 要求在美禁售蘋果產品

摘錄自:數位時代電子報                    2015/3/2
撰文者:張佑任  發表日期:2015/03/01

瑞典大廠愛立信(Ericsson)上週五(2月27日)向美國德州法院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七項告訴,指控蘋果公司侵犯了其通訊技術、用戶介面設計、電池等方面 41 項專利,要求ITC對iPhone在內等多項侵權產品,禁止進口到美國販售。

愛立信與蘋果於2008年時簽訂專利許可授權,但相關協議於今年一月中到期後,蘋果拒絕續約。

數位時代電子報  - 20150303

愛立信要求ITC在美國禁售蘋果產品

而愛立信同時向ITC提出申請,要求禁止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由於蘋果iPhone等多款裝置皆為亞洲地區製造,相關禁令可能將涉及蘋果全數產品,這類禁止令無異於針對蘋果公司所有產品的禁售令。

愛立信智慧財產權長Kasim Alfalahi指出,愛立信原有意向蘋果提供專利授權協議,或透過德州聯邦法院、或者由蘋果位於加州的法庭進行調解,但均遭蘋果拒絕。

Kasim Alfalahi表示,實況串流電視節目或啟動app等普通智慧型手機有的功能,「都要靠我們開發的技術」。

蘋果反批愛立信「濫用授權」

蘋果則在2月27日透過發言人抨擊,愛立信提出的專利授權金過高,不符合相關基礎技術制定的公平標準,「愛立信這是濫用授權的行為」。

蘋果表示,愛立信對其長期演進技術專利的定價,是基於相關設備的最終價格的,而蘋果認為應該基於晶片價格對LTE技術進行定價。

蘋果也說,公司願意為其產品涉及的必要專利支付合理的費用,但與愛立信在專利的價格上出現了分歧,「我們只能尋求法院的幫忙」。

資料來源:Bloomberg











2013年10月19日 星期六

2013/10/19 「諾基亞告宏達電侵權!旗艦機恐禁銷美國」

諾基亞告宏達電侵權!旗艦機恐禁銷美國

摘錄自:天下雜誌電子報                        2013/10/8
2013-10-04 Web only 作者:史書華編譯

宏達電今日上午公布第3季財報,獲利由盈轉虧,出現上市以來單季首度虧損!但抱歉,關於HTC的壞消息,還有另一件。

據《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宏達電(HTC)由於被諾基亞(Nokia)控告侵犯硬體元件專利,恐禁銷美國,將攜手諾基亞合作廠商高通(Qualcomm),修改旗艦機HTC One元件。

上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判決,宏達電部分舊機型侵犯諾基亞兩項通訊專利。諾基亞在相關文件指出,專利中所保護的晶片,正是由高通所製。

近年,諾基亞為了保護自己超過1萬筆手機通訊專利,正在全球各地,向各個通信對手開啟專利戰。《華爾街日報》計算,光今年,諾基亞預估至少會在專利訴訟中獲得6.75億美元。

儘管這次被點名侵權的是HTC舊機型,但《華爾街日報》採訪相關人士透露,新機HTC One和其他新機種也採用相同技術,如果到明年一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仍維持原決議,將影響宏達電新機在美國出貨。

投資銀行巴克萊(Barclays)分析,美國市場約佔宏達電全球出貨量的2成,若這次宏達電真被美國禁銷,這無疑是對營收持續下跌的宏達電,另一重擊。

從《彭博》(Bloomberg)的數據來看,今年第2季宏達電在全球智慧型手機市場的佔比,從去年同期的5.8%、縮水至2.8%。這也讓《彭博》形容,宏達電可能走上同業黑莓(Blackberry)、和諾基亞的窘境,未來恐向外求援。

業界人士認為,由於這次侵權爭議是來自硬體技術、而非軟體,宏達電要立即研發替代品,難度不低。但宏達電已發出聲明,會盡快尋找替代方案,確保事業不受影響。(史書華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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