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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8日 星期六

2014/11/8「現代行銷學之父菲利浦.科特勒 行銷3.0 實現消費者情感連結的渴望」

現代行銷學之父菲利浦.科特勒 行銷3.0 實現消費者情感連結的渴望

摘錄自:能力雜誌電子報                                2014/11/5
整理撰文/潘俐婷

我們先想想行銷的演變史。一開始,許多企業都停留在賣產品的行銷1.0時代裡,希望展現出自身產品的優越特點,到後來因網路科技盛行,我們能夠在類似產品中做出判斷、比較其差異性,因此以消費者為導向的行銷2.0時代來臨。在行銷2.0時代中,企業努力迎合消費者的需求,例如:運用消費者關係管理,進而提升消費者滿意度。然而,隨著今日社會、經濟環境快速變遷,2.0行銷手法的影響力仍然有限;其原因在於,消費者的自主性不斷地提高,並積極主動參與活動,藉此帶來更好的生活品質。

逐漸地,我們進入行銷3.0時代。它是「價值導向」的體現,為實現自我的渴望,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與義務,為這世界盡一份心力。我們不再是一群滿足購買欲望的消費者,而是具備獨立思考、行動力與渴望情感連結的消費者,因為我們期盼企業可以透過他們的使命(why)、願景(what)與價值(how)的內涵來滿足我們生活各層面的需求,並且有能力去解決我們所面臨到的種種問題。由此可知,現在企業行銷的關鍵,是要能夠真實打動消費者的心,引起他們內心共鳴的價值,才是致勝的商業模式。

3階段行銷 顧客變鐵粉

在行銷3.0時代,我們不該只考量利益,更要與消費者進行有價值的交換,使其精神層面有所提升,進而產生同頻共振的效果。此外,也必須讓消費者感受到企業經營價值與行動具有一致性,如此才能真正取得他們的信任與感動,而當他們對企業品牌的理念產生認同,便能夠成為企業的忠實消費族群。

蘋果(Apple)電腦就是最佳實例。蘋果的創辦人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為他們的品牌營造出果粉為之瘋狂的獨特性,這個祕訣是什麼?我引用賽門.西奈克(Simon Sinek) 的著作《先問,為什麼?》中的解釋:因為賈伯斯不會直接說「我做出了什麼」,而會以「我為什麼而做」(企業使命、理想或信念等)作為其行銷方式;再者,蘋果更將此理念傳達至每位員工心中,從內而外充分展現企業的核心價值,自然就能擁有一群狂熱的果粉。

另外,如何讓企業與消費者的心靈有所連結、產生共鳴?我認為應該以「參與式協同行銷」、「文化內涵傳播」與「創意性思考」3階段為基礎。若想真正做到行銷3.0,第一就是要把消費者當成參與者,必須建立多元管道與他們溝通、與之參與產品開發、行銷等;再來,企業須明顯地傳達出其品牌文化價值,並與消費者所處的生活環境密切結合,讓他們了解到這個企業具有人文關懷、永續發展的思維,願意與他們一同改變現狀、解決問題。最後,共鳴的基礎即為創意思考,產品不僅具備實用功能,更要體現獨特的生活態度,例如:無印良品所販賣的就是回歸自然本質的生活態度,也為其品牌定位創造出與眾不同的價值。

再者,我們應該把行銷的格局拉高,不該只專注於「行銷技術(technical marketing)」的提升,而應該放眼未來,並據此作好「策略行銷(strategic marketing)」,即能夠定位出企業在未來5年所應處的位置、必須具備的相對應能力,以及過程中可能會為企業帶來的變革。如果一直在原地踏步,將會被其他企業所取代。

A到F的創新模式

再來談談創新。創新無可避免地是企業必要的能力,如果不想辦法創新,就真的完蛋了!反之,如果設法創新,且當創新成功時,你還有一絲絲生存的機會。我認為,企業的創新能量與產品研發、改善能力一樣,都非常重要,可惜的是企業裡的創新殺手通常來自高層管理者,而這提醒我們必須突破狹隘格局,勇於接受改變。

不過,雖然創新是企業發展不可或缺的關鍵要素,但如何融入企業組織文化裡,並且在市場上永保創新,則是一件極具挑戰的事情。因為創新不會憑空而降,關鍵就在於你是否有一套持續創新的機制。而除了創新思維與作為,財務管理的成熟也同樣重要,我建議邀請利益關係人(stakeholder)一同參與創新過程。

不過,一般管理者多將創新等同於「科技創新」,但其實無論是在商業模式、流程、消費者等方面,都存有創新的可能性,都能運用現有的技術展開新的方式,例如:3M的專利技術雖然只有38項,卻能在市場上推出5萬多項產品和2千多個品牌。

企業欲創新,我認為可依循A到F創新流程來執行,同時定義出創新過程所要參與的角色:

1.啟動者(Activator):開啟創新流程、確立創新的範圍;
2.瀏覽者(Browser):找出可以成功的概念、解決問題的資訊;
3.創造者(Creator):提出可執行的創意點子,為消費者創造價值;
4.開發者(Developer):將創新概念轉換成產品和服務,並確保能反應出消費者的需求;
5.執行者(Executor):執行開發中的各項創新概念,並確保能夠獲利;
6.財務(Financier):因創新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須對財務資源進行控管。

企業在創新過程的每個階段,必須扮演好各階段的角色與專業,如此才能真正落實創新與管理,並且為企業注入創新文化的因子。此外,企業也可以建立一套機制,讓員工直接提供創意點子給執行長並獲得獎勵。惠而浦在注入創新文化因子這方面就是很好的標竿,他們找到最頂尖的4 百位人才進行創新訓練,並將其創意帶入公司文化的體系中。

和顧客對話 台灣創意行銷國際

台灣有很好的產業聚落以及供應鏈,也擁有豐富的執行經驗,但由於缺乏專業行銷的概念,而仍無法突破改變的門檻,以致於許多創意作品難以在國際舞台上嶄露頭角。除了應具備行銷能力,也必須加強與消費者溝通的管道,才得以將創新動能延續下去。

再者,我認為行銷不該只展現企業的品牌名稱,更重要的是要能夠表達出品牌背後的意涵。另外,在行銷3.0時代,企業應善用口碑行銷,藉此將品牌故事完整地呈現給消費者,讓他們認同你的品牌理念,其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是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環保的意識。最後,行銷並非一味想要做大,而是要專注在特定的位置上,才能於國際市場中建立穩固的企業品牌形象。

【本文出自《能力雜誌》2014年11月號】





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

2014/9/18 「蘇麗媚:第一名的禮貌運動」

數位時代 

蘇麗媚:第一名的禮貌運動

摘錄自:數位時代電子報                    2014/9/17

台灣人有很好的應用環境,可以測試許多新的模式。當我們在抱怨環境不好的時候,不要忘記,我們自己就是建環境的人。

前不久,一則不算大的新聞引起我的注意,根據Millward Brown 2104發布的AdReaction研究,全球32個市場中消費者的多媒體使用行為,台灣每日平均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的時數為世界第一,多達197分鐘,較全球平均數值的142分鐘高出55分鐘。另類台灣之光的背後,其實提供了滿多有趣的思考線索。

線索一:科技帶給我們的,究竟是便利還是新的制約?多數人都有這樣的經驗,會議中,台上報告者講得起勁,底下與會者也滑得起勁,這樣的會議真的有達到溝通的目的嗎?又如原來應該了解傾聽的公民責任,變成太忙碌忙著反應自己,少了反應時差(情緒直接),擴大了自我,也擴大了人之間的分歧及分裂。

這讓我想起香港知名文化人梁文道曾說過,生命是有限時間組成,如果我們花了那麼多時間在滑手機,會不會錯過生命中很多美好的事?不分時間、情境都在滑手機,虛擲了自己的生命,也浪費了別人的時間。

我在想有沒有可能提倡一種新禮貌運動,吃飯時好好吃飯、開會時好好開會、該跟家人講話時就好好地溝通。禮貌不是一種規定,而是人與人之間的尊重。

線索二:我們需要短暫快速的刺激,還是深層的思考?最近很多朋友都感嘆,台灣社會越來越淺薄了,事情看熱鬧的成分,遠大於事件背後的意義。例如ALS冰桶挑戰,在國外,它是一個兼具熱鬧與公益的好事,到了台灣,怎麼變成一齣名人娛樂?有時候在想,也許是Facebook這類社交平台按讚太容易,我們只想追逐一種被看見的滿足感,而非對於人或世界的狀態感興趣。我們忙著透過不斷地表達自己,證明自己存在,甚至只選擇順從自己認同的訊息來源,久而久之只聽見自己的「迴聲」,在布滿鏡子的屋子裡,只見到自己。我擔心的是,當年輕的孩子們在這樣的環境之中長久下去,會不會忘了怎麼去思考?

線索三:如果回不去,裡面有什麼創新的可能?既然手機早已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麼一定有什麼方式,可以讓事情不一樣。

我好奇地找了一下資料,發現有些創意真的還不錯。例如在美國,既然行人愛滑手機,在顧慮交通安全的情況下,乾脆開滑手機專用道,減少意外的發生。我也看到新加坡對於新的網路社會,開始思考如何透過某些機制,去避免駭客、網路霸凌或是匿名風險的問題。在台灣,雖然也開始關注這樣的問題,但很多時候仍是用一種最便利行事的方法來因應,例如過馬路滑手機要罰300元,看似有了解決方案,不過執行上有極大的困難。而且從人性來看,越是強力禁止,反而招出更多挑戰。

台灣既然拿下了第一名,這背後也暗示台灣人有很好的應用環境,可以測試許多新的模式。當我們在抱怨環境不好的時候,不要忘記,我們自己就是建環境的人。

蘇麗媚

前三立電視執行副總,目前以個人身分創辦夢田文創,探索在數位匯流的無序結構「流經濟」大趨勢下,實驗跨產業、跨平台、跨市場的文創產業「流經濟」的各種可能性。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2014年9月號《數位時代》「行動商務這樣做!」,全國7-11、誠品等各大書店熱賣中。資料來源:《數位時代》第24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