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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1日 星期二

2015/7/20 「完善升遷與薪酬獎勵制度 留才又留心」

完善升遷與薪酬獎勵制度 留才又留心

摘錄自:能力雜誌電子報                                2015/4/29
/馮震宇

「低薪」是困擾台灣社會的主要問題之一。在台灣整體薪資長期偏低的情況下,台灣高階人才為外國挖角的情事已經屢見不鮮。不論從學術界到產業界,從研發端到製造端,由於台灣薪資長期偏低且發展侷限,許多優秀人才面對國外祭出的銀彈攻勢,往往都會敗下陣來。日前,立法院初審通過加薪四法,然而這是否能夠真正改善企業用人、留人的關鍵問題,即避免競爭對手惡意挖角與員工跳槽的情況,則是更大的疑問。

面對台灣的低薪情況,哈佛大學的競爭力大師麥可.波特(Michael Porter)就曾以「不可思議」表示。事實上,低薪不只對中低階員工造成影響,對於具有國際移動能力的高階人才而言,影響更為深遠;且由於高階人才具有跨國移動性,其移動可能將帶來動搖國本的威脅。

品牌路崎嶇 專利補破網

探究其原因,這是因為就台灣高科技產業而言,一方面品牌尚不如人;另一方面專利也不足恃,最重要的競爭優勢往往以「營業秘密」的方式存在。隨著高科技產業的競爭日趨激烈,在前有對手、後有追兵的擠壓之下,台灣業者還必須額外面對國外競爭對手挖角與員工跳槽的難題,使得壓力與挑戰更形嚴峻。此種情況可以從台積電前研發處長跳槽三星,讓三星得以快速追趕上台積電;以及聯發科前董事長特助跳槽聯發科主要競爭對手展訊的案例中,可以清楚了解。

也因此,縱使加薪四法已三讀通過完成立法,但由於目前初審條文本身文字的限制及無罰則的特質,能否達成其預定的目標,仍有待觀察。不過,加薪並不是留住員工的唯一方法與手段。除了加薪之外,業者更應該考慮的是,完善升遷與薪酬獎勵制度、甚至對惡意的挖角跳槽採取法律行動;透過恩威並濟的方法,才能有效地留住員工,並防止惡性挖角跳槽。

在過去,針對惡意挖角跳槽情況,台灣業者的救濟方法其實有限,而近年來在營業秘密法修法,以及台積電與聯發科成功透過訴訟禁止離職員工為競爭對手工作之後,則實質地提供業者另外一個防止人才為競爭對手所用的救濟模式。不過,光是透過法院根據不可避免揭露原則禁止高階離職員工為競爭對手工作的判決,恐怕無法有效留才,必須同時搭配適當的薪酬獎勵與升遷制度,才是最聰明的方式。

加薪四法只能望梅止渴

為了改善薪資長期偏低的情況,台灣政府在總統、行政院長等高官多次道德勸說無效之後,立委體承上意,轉而透過立法手段,強制業者將盈餘和員工分享,以提高台灣的薪資水準。不過,政府將手伸進企業盈餘分配的口袋,反而凸顯台灣拼經濟的雜亂無方。

所謂「加薪四法」就是政府透過修改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勞動基準法、公司法與工廠法等法律,一方面給予為員工加薪的企業租稅優惠的誘因,另一方面則是透過法律強制規定與行政指導的運用,以半強迫的方式讓業者遵循。

加薪四法由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打頭陣,即增加該條例第36條之2,亦即為員工加薪的企業可以根據加薪幅度最高扣抵130%營所稅。雖然該修正案在201410月完成初審,但朝野立委審查時紛紛喊價加碼,提出150%和200%等方案,目前正進行朝野協商。

其次,則是於2015323日初審通過的勞基法修正,明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應會同工會提出利潤分享計畫,違者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

隨後,立法院又於325日初審通過公司法與工廠法修正案。根據公司法第235條修正草案,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的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公營事業除了經由其主管機關專案核定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的一定比率,增加員工酬勞外,不適用前項的規定。前二項員工酬勞以發行新股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告股東會。該條規定準用於有限公司。

至於工廠法初審通過的第40條修正條文則與勞動基準法第29條相同,規定工廠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應給予工人獎金或分配盈餘。如果上市櫃公司違反規定,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這些法案所涉及的公開發行公司大多在630日前就必須開完股東會,若公司未在此次股東會中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加薪議案,即使立法院於本會期通過,除非企業願意在下半年加開股東臨時會,否則最快也要等2016年股東會時才能修改公司章程,2017年才能適用。

再加上公司法的修正並無罰則,使得所謂的加薪四法似乎僅發揮「望梅止渴」的功能。雖然經濟部商業司表示,未來「新設公司」申請文件,須備齊包含此「加薪概念」在內的章程,才會准予登記。但是縱使有此行政指導手段,既有的63萬家公司是否願意配合修改公司章程,仍有待觀察。再加上工廠法與現行的勞基法及工廠管理輔導法功能相同,修正內容又與勞基法相似,也被立委譏為多此一舉。

競爭激烈企業挖角炒短線

縱使業者根據加薪四法變更公司章程,給予員工加薪,但能否真正留住人才,甚或避免員工跳槽轉業,甚或防止競爭對手高薪挖角,可能仍是一個大問號。業者如果真正想留住員工,除了加薪之外,更要帶人帶心,建立適當的薪酬、獎酬與升遷制度。

即便如此,部分員工仍可能因為其他因素而離職,甚至帶槍投靠競爭對手,此時業者很有可能因為營業秘密為競爭對手所取得,導致競爭力降低,而業績與盈餘的減少,將更無法為員工加薪;這種情形在高科技產業更為明顯。也因此,業者應該審慎考慮:如何防止因為員工跳槽或被挖角,而導致營業秘密的喪失?唯有如此,才能維持自己的競爭力,也才有餘力加薪。

這是因為當下的新技術、新產品與新服務不斷推陳出新,產品生命周期縮短,商業模式的快速變化讓業者在產品與服務的開發與推展上,均面臨很大的壓力。為了趕上創新熱潮並維持競爭力,許多業者紛紛投入鉅資進行研發開發,但也有部分業者反其道而行,走捷徑對其他競爭對手中有經驗的員工招手。而這些員工的離職他就,往往會牽涉到原企業營業秘密的保護問題。最明顯的例證,就是國內台積電與聯發科等科技大廠,皆不約而同地透過媒體以「叛降」指控離職高階員工,另一方面則透過法院全面追殺,凸顯出營業秘密的重要性。

事實上,美國營業秘密訴訟案件發生的原因,高達90%以上都是因為員工或是商業夥伴竊取或侵害營業秘密而生,而其中又有超過五成皆屬於員工侵害的案件,凸顯出員工與營業秘密侵害的密切關連。台灣的情況也與美國類似,國內知名業者如台積電、聯發科、鴻海、宏達電、大立光等的營業秘密訴訟,都與離職員工有關。

借鏡百事禁令離職員工投奔敵手由於員工(特別是高階員工)跳槽或被挖角對企業的影響甚大,因此在涉及高階員工離職後為競爭對手工作的情況下,美國法院透過「法官造法」方式,創造出所謂的「不可避免揭露」(inevitable disclosure)原則,並成為當下美國企業請求法院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離職員工至競爭企業工作,以保護營業秘密的重要依據之一。

俄亥俄州與德拉瓦州最早採行不可避免揭露原則,之後開始濫觴於各州法院。而到美國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於1995年在PepsiCoInc. v. Redmond案承認該原則可以作為臨時禁制令的請求權基礎後,更大出風頭。

在該案中,一位前百事可樂的產品經理(PM) Redmond跳槽到百事可樂的競爭對手桂格公司(Quaker Oats)負責運動飲料產品,百事可樂公司乃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法院禁止Redmond6個月內不得為桂格公司工作。百事可樂主張的理由,主要在於Redmond知悉百事可樂相關產品的行銷計畫與營運計畫等營業秘密,若其為桂格負責運動飲料的工作,將不可避免地洩漏其所知的百事可樂營業秘密。

雖然桂格主張其已與Redmond簽約,要求Redmond不得使用、且不得洩漏有關百事可樂的營業秘密,但是百事可樂證明其營業秘密的存在,而且百事可樂也證明除了臨時禁制令之外,並無其他有效的法律救濟途徑,即法院若未核准其臨時禁制令的申請,百事可樂將遭受無可彌補的損害,而且這對於百事可樂的損害遠大於對被告的損害,以及核准臨時禁制令將無害於公共利益等要件。因此,地方法院核准百事可樂的請求,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Redmond 替桂格公司工作。經被告上訴後,第七巡迴上訴法院維持原判決,因此確定了聯邦法院亦承認不可避免揭露原則之基礎。

而百事可樂案判決之所以能對不可避免揭露原則發揮重大的影響,乃在於該案的結果剛好可配合美國1979年統一營業秘密法(UTSA)擴大營業秘密範疇之規定,使得營業秘密所有人(特別是雇主)可在營業秘密案件中廣泛地運用此理論作為請求權基礎,請求法院對居於關鍵職位的跳槽員工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該離職員工於一定期間內替競爭對手工作。

不過,縱使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明確採行不可避免揭露原則,該原則在美國仍相當具有爭議性。這是因為目前該原則僅有23個州承認,不但有部分州完全不承認該原則(例如加州),某些州僅在例外情況下將其作為取得衡平法上臨時禁制令救濟的法律基礎(例如紐約州)。此外,縱使承認該原則的各州法院也對該原則的構成要件仍有歧異。

有些法院僅著重是否有不可避免性的存在,有些法院則強調應考量其他的因素,像是被告是否有惡意,以及是否有無可彌補的損害等。此外,學者也認為該原則雖然有助於維持商業倫理與創新等公共利益,但是亦限制了員工轉業的自由。

若有可能,最好於營業秘密法修法時明確納入,這樣才能明確員工與企業的關係,以免此原則反而進一步限制員工(特別是中高階員工)的轉業自由。至於加薪四法,雖然政府有意,但是不見得企業有心,因此在沒有看到真正的牛肉之前,可能還是無法有效阻止員工以「腳」投票,爭取更高的薪酬。





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2015/7/2 「希臘病上身 台灣年金破產倒數」

財經時事專題

希臘病上身 台灣年金破產倒數

封面故事摘要

摘錄自:今周刊電子報                            2015/7/1
撰文 / 今周刊整理
出處 / 今周刊   967
2015/07/02

今周刊電子報 - 20150702


6月30日午夜一過,希臘欠的一屁股債,就要違約,破產不可避免。 《今周刊》直擊希臘,目睹了一個國家從樂觀、憤怒,到絕望, 並且深入探討一個問題:希臘為什麼把自己搞到這番田地? 答案,就是希臘政客不願面對的「年金改革」。 台灣的年金問題,不比希臘小,我們又能從這場悲劇中學到什麼?

場景1 憲法廣場的吼叫 

破產前一周,希臘國會議堂前的憲法廣場,幾乎每晚都有萬人示威遊行,用激烈的哨子聲和吼叫,訴說人民的憤怒與不滿,與這個國家的衰敗。髒亂的雅典街頭,只要有牆的地方就有塗鴉,而街頭塗鴉早就失去了幽默或美感,只剩下憤怒的鬼畫符。除了垃圾和塗鴉,鎮暴警察和武裝警車,也成為希臘街頭最常見的風景。

622日一大早,年金改革提案送到歐洲債權人手上還不到9個小時,雅典市中心街頭一輛又一輛遊覽車停在有名的觀光景點希臘科學院前,但下車的,不是希臘經濟賴以為生的外國觀光客,而是依賴政府生存的退休老人們。

這是5個月來,最大的一次退休人士遊行。他們有紀律、反應速度快,帶著標語遊街,而且態度堅決。「政府要違反承諾,逼死它的國民!」高舉抗議標語的柯提諾(Kotino)用生疏的英語說。在他身後,還有數萬名占據雅典馬路的老人。他的憤怒不是沒有原因。自從2010年歐債危機以來,短短5年至今,希臘的年金支出已經砍了24%。

場景2 狂按ATM 有錢領不出來

627日周六早上,27歲的克雷托斯(Kratos)站在希臘第二大銀行阿爾法銀行(Alpha Bank)的ATM提款機前,不耐煩地敲著手指。「看,又沒現金了,我們得去試下一台。」在ATM前排了半小時的隊,他已經跑了3家銀行,還領不到一分錢。

在破產倒數的80小時,擠兌潮湧現,不少希臘人已經在家裡囤了大量的歐元,光是星期六這一天,全希臘提出的錢就超過10億歐元、約合台幣350億元,這個時候,所有希臘人手上的金融卡,成了一張塑膠廢物。

就在這個破產前的最後一個周末,希臘全國的銀行宣布實施資本管控,將關門大吉一整個星期,每人每天只能領60歐元、約新台幣1900元,

630日希臘必須償還國際貨幣基金(IMF15.5億歐元、相當於台幣540億元的債務,時間已到,希臘走上債務違約的絕境、國家破產的喪鐘已響。

諷刺的是,如果不是希臘與歐洲的ELA(緊急流動性支援),提供希臘近1200億歐元的資金,希臘銀行的錢早就在擠兌中被提光了。但是,雅典街頭抗議中,主要抗議對象,卻是歐洲的債權人組織。

場景3 政客維持政權 賠掉希臘未來

周六下午,破產倒數70小時,希臘國會議員琳波拉奇(Antigoni Lymperaki)取消她在突尼西亞的行程,趕回議場參加「是否舉行公投」的討論。她所屬的反對黨「河黨」(the River),正是支持年金改革的最大聲音。

「我們明明就能夠達成協議了,但總理齊普拉斯受不了黨內反彈聲浪,保證不砍年金就是他當選的唯一理由。所以他才選擇公投。」琳波拉奇解釋,「表面上是讓人民自己做決定,其實是推卸責任,好維持政權,代價是賠掉了希臘的未來!」

在破產背後,這一切的矛盾,起因是一個長達30年未解的毒瘤。《今周刊》深入希臘,挖開這個毒瘤,我們發現,台灣,比你想像的更接近希臘。

台灣年金制度的歷史,其實和希臘如出一轍!按照銓敘部的統計,台灣的軍公教退撫基金在去年首度出現了台幣33億元的赤字,是史上第一次入不敷出,代表了破產的倒數計時器,正式啟動。

再不改革 台灣就比希臘還慘

預計在2025年,台灣的退休金總支出,就會占財政支出的23%,也就是希臘現在的水準。換句話說,一個足令國家破產的水準!

《今周刊》與世新大學財金系合作調查,發現公務員及勞工對於退撫、勞保年金的改革支持度分別高達79%82%,而在2年前,兩族群對於改革的支持度均為68%

「你擔心台灣因為年金問題而希臘化嗎?」,將近65%民眾回答「擔心」或者「非常擔心」。而接近6成的公務員受訪者認為合理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是在8成以下,遠低於目前90%100%的替代率水準。此外,有超過64%的公務員受訪者認為,合理的退休年齡應在60歲以後。

這次的調查中也顯示,高達72%的民眾,正殷切期待2016年的新總統,能夠堅持年金改革,這是年金改革的強力後盾,政客們不要再拿民粹訴求,延宕改革時機。




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

2015/7/1 「所有的產業都必須和數位發生關係」

所有的產業都必須和數位發生關係

摘錄自:能力雜誌電子報                                2015/6/10
/周怡伶

 
能力雜誌電子報 - 20150701
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系主任暨商學研究所所長黃俊堯教授


根據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近日發布的「2015年世界資訊通信技術現狀與數字」報告指出,2015年全球行動通訊用戶數量將超過70億個,比全球總人口數多,網際網路用戶則將達到32億人。

在這一波數位浪潮當中,台灣本土行動通訊用戶當然也不遑多讓。根據Google與模範市場研究機構(TNS)2014年發布的「台灣線上購物與多螢研究」報告顯示,台灣民眾每人平均擁有2.7個行動裝置,超越日本、南韓平均每人擁有2.3個行動裝置。另外,台灣有54%的民眾會透過網路購買商品,相較於南韓38%、美國26%、日本15%,其比例高居全球。

已故的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F. Drucker)曾經說過:「企業的目的不是追求利潤極大化,利潤只是檢驗企業效能的指標。關於企業的目的,只有一個正確而有效的定義:創造顧客。」也就是說,「企業是什麼,不是企業自己定義的,而是顧客。」

由此可見,數位時代隨著消費者購物習慣的改變,企業產品、服務、流程、銷售模式都會隨之改變。中國總理李克強也大力倡導「互聯網+」概念,所有的行業都應該跟數位發生關係。而台灣除了過去一向以科技業享譽全球,為全球第二大資訊硬體生產國之外,隨著近年來大陸互聯網企業家相繼來台,與台灣人才交流、輔導,亦或是資金援助台灣新創團隊,事實上也顯示了台灣新創團隊在創意發揮上,依然具有世界競爭力。

然而,在這個產業發展環節上,台灣企業理應大力推廣數位,改善流程、服務與產品,但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系主任暨商學研究所所長黃俊堯教授卻說:「近年來,不難感受到台灣企業對於數位發展的無感,或者說沒有感受到『數位空洞』的嚴重性,而這樣的成因背後,主要在於台灣企業沒看到也看不懂數位大局。」

這究竟將為台灣帶來什麼樣的危機?「企業如果沒有注意到『數位空洞』,積極與數位接軌,等到將來接受到挑戰時,就已經來不及,就會被淘汰了。」黃俊堯教授說。

3國比一比 台灣發展數位見樹不見林

「數位空洞的意思是,台灣企業在數位發展上,見樹不見林。」黃俊堯教授接著舉台灣、日本與美國3個國家的百貨公司官網使用經驗為例,說明台灣企業在數位思考上,如何落後:

就台灣某家大型百貨公司官網而言,當消費者打開官網首頁,看見的東西就好比把電梯口的DM,原封不動地放到網路上,而這樣的使用經驗事實上對於鼓勵顧客消費、或是提升消費體驗,甚至是讓顧客線上直接刷卡等,都沒有實質上的幫助。反觀日本。日本百貨公司三越(http://mitsukoshi.mistore.jp)、伊勢丹(http://isetan.mistore.jp) 的官網就是一個電子商務平台,就像是一個線上百貨公司,不僅商品的陳述仔細、明瞭,線上線下的購物整合也很流暢完整,而我們可以得知其背後的思考邏輯是:「無論顧客是從線上或線下來,都應該讓他們在看見喜歡的東西時,便能夠輕鬆交易。」黃俊堯教授說。

美國的梅西(Macy's)百貨公司(http://www.macys.com)更勝一籌。它不僅徹底落實線上百貨公司的概念,更認為要做生意就要做全世界的生意,全球約有91個國家都能享受梅西百貨的送貨服務,包括:衣服、皮包、鞋類、珠寶、家居用品等商品,都能透過線上官網選購,且價格會自動轉換成顧客所在地使用貨幣的金額,甚至連運費和關稅等都會明確標示出來。

黃俊堯教授再舉一個例子。當我們使用網路銀行的時候,經常被迫開啟已非主流的IE瀏覽器,而且還要下載一連串的元件、憑證,使用起來非常不方便,也相當費時,事實上這樣的數位化模式並非從顧客端做思考,且若發生在實體世界中,絕對不會被顧客所接受。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見不同地方經理人的態度與觀念。」黃俊堯教授接著說,「台灣企業普遍不將數位發展看成事業經營整合的一塊,而是把它視為多出來的一塊,並沒有下足功夫去深耕、經營。」

台灣企業談行銷 如江湖郎中賣藥

事實上,由於台灣總人口數不過23百萬,屬於淺盤市場,再加上地狹人稠、天然物資不豐,更需要藉由網路打破疆域的限制,走出台灣,走向世界。

然而,隨著國外產業大動作轉型數位,亦或是數位原生企業竄起,以及了解到數位大幅改變消費者習慣的當下,卻仍不見台灣企業高層與經理人發展數位的急迫性,且與國際的落差越來越大。

針對此,黃俊堯教授表示,從他與業界互動所得到的說法,台灣企業看不見數位空洞的原因在於,台灣實體世界的服務細緻且綿密,消費者較無線上需求,企業也因此比較感受不到壓力。\

再來則是因為台灣的數位商業環節緣故,「台灣企業總把行銷看成江湖郎中賣藥,其中的技巧每個人都可以說上幾句,以為行銷並沒有那麼難,但事實上行銷需要的是布局,必須經營客群以及品牌。當面臨到數位時,行銷的真正涵義不在於粉絲數量的多寡,而是長期花時間、投注心力去經營,且短時間內可能沒有效果。」

他接著說,「台灣產業過去以接單為主,壓低成本是常態,因此在急於看見獲利回收的心態下,根據地方特性調整行銷手法,並且長期經營客群的企業不多。然而,經濟型態及產業都已經改變,台灣企業必須做好蹲馬步的功夫,放長線釣大魚。」

以擅長操作數位行銷溝通槓桿的小米為例。小米創辦人雷軍曾提及互聯網7字訣,即「專注、極致、口碑、快。」而早在第一代小米手機發布前,小米的米柚(MIUI)系統就已經累積了50萬名忠誠用戶,之後小米也不斷且快速地透過米粉的回饋,更新系統、調整功能至極致,進而鞏固與用戶之間的關係、建立口碑,此外也利用自媒體作為口碑加速器。小米培養出來的「米粉」發揮效應,強大到「颱風口上,豬也能飛」,讓小米近年來成長快速,且過去下功夫經營數位行銷的成果,也讓小米現今在行銷費用的成本變低,卻獲得更大的報酬。

新創上火箭 需既有企業刺激

即便如此,台灣仍有許多數位原生新創公司,內部人才的資質也不比其他國家差,卻仍然無法繳出亮眼成績單,似有個無形的天花板打壓,其原因在於,「創業需要土壤,要有合適的生態圈協助。姑且不論法律面及資金面,發展事業需要同行異業之間的刺激。」黃俊堯教授接著以創業風潮興盛的矽谷為例,「在矽谷,既有的科技大廠以及所謂的車庫創業家,是同時並存且彼此刺激的,兩者之間的人才交流頻繁、企業之間也能有效溝通,也就是說,車庫創業家在發揮創新點子的時候,最能效法經營管理的對象還是既有企業。但台灣的情況是,新創企業走得前面,既有企業卻沒有數位視野,不願投入長期成本,彼此無法攜手向前,此外也不可能所有新創公司都做B2C,也有很大一部分是B2B,如果這些既有企業沒有數位格局,那麼新創公司也很難生存。」

除了沒有生態圈的配合之外,事實上台灣新創公司的市場規模也很有限,「目前看到的市場幾乎都從本土做起,若要走出台灣的話,必須做好數位規模經濟。」黃俊堯教授說明,在投入數位發展的一開始,需要投入大量且一次性的成本,然而往後在獲利回收期間的邊際成本卻趨近於零,

因此我們應該做的是,思考如何打開國際觀,將市場規模放眼至全球,投入成本在各個國家地區布局,了解在地消費者的習性與喜好,進而培養品牌的忠誠顧客,接著再來談如何獲利。

在這新創公司擁有創意卻無法有效發展的當下,許多大陸互聯網企業相繼來台投資、輔導青年創業家,針對此,黃俊堯教授認為,「在商場上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反而對於台灣既有企業來說,可能因為沒有看到台灣人才的價值,導致原有的機會拱手讓人。」至於對台灣青年創業家來說,「由於不同的創業家,對於未來的想法本來就不一樣,要不要接受大陸互聯網企業的投資或輔導,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準則與態度。」

寧可找死也不要等死

「在商場上唯一不變的定律是,所有的模式都是偶然發生的,當下的模式也許能為企業賺進大把鈔票,但所有商業行為的發生,都會隨著人類的需求而轉變,若將自己鎖在固有模式上面,將來必然會遭到國內外的同行或異業挑戰。」黃俊堯教授接著說,「數位化在未來一定會發生,現在不做等於就是等死,若是不願改變,未來的市場會越來越小。只是將來的模式會是什麼,我們沒辦法精準預測,但可以了解的是,未來企業必須結合各種產業,縱貫連橫,像是鴻海與騰訊、和諧汽車串起所謂的『車聯網+』,即便成功機率無法計算出來,但這是企業發展的必然過程,但台灣其他企業卻很少有這種概念。」

事實上,發展數位的過程就像是和「未知」做賽跑,當中會無助、看不見回收、覺得氣餒,但是企業必須要有承受失敗的勇氣,「若不願面對95%的失敗,就不可能接受5%的成功。」黃俊堯教授說。就像是大陸傳統零售電器商蘇寧轉型數位,大動作開啟「雲商」模式,實施線上線下同價戰略,升級開放平台。即便從傳統零售轉型數位的過程中,蘇寧必須面對國美、京東的激烈對立,以及轉型後的困頓期,蘇寧電器總裁孫為民卻表示:「企業法人在逝世和找死之間經營執照,我會說寧可找死也不要等死,是因為逝世是不可避免的,找死則是自己決定逝世的日子,所以即便必須放手一博,我們還是有必要做這份工作。」

【本文出自《能力雜誌》20156月號】






2015年6月14日 星期日

2015/6/14 「樂天發動「生態戰」 台灣當第一站」

科技風雲


樂天發動「生態戰」 台灣當第一站

專訪日本最大電商共同創辦人揭露全球布局

摘錄自:今周刊電子報                            2015/5/13
撰文 / 何佩珊
出處 / 今周刊   960
2015/05/14

今周刊電子報 - 20150614 - 1

今周刊電子報 - 20150614 - 2

今周刊電子報 - 20150614 - 3


生態圈(Ecosystem)是今年網路界最流行的詞彙,不論騰訊、阿里巴巴或小米,無一不抓緊這個方向布局;但其實,日本最大電商樂天早在數年前,就已經啟動生態圈計畫,接下來,以台灣為先鋒,複製到全球,就是他們的目標。

「接下來才是我們大展身手的時候!」樂天(Rakuten)集團共同創辦人暨亞洲區執行董事小林正忠,五月八日為了台灣樂天市場風雲店家頒獎典禮,親自來台,並接受《今周刊》專訪。訪談中他提及,目前樂天的市值雖還不及亞馬遜與阿里巴巴,但他有十足自信,「樂天生態圈的價值正漸漸為世界所認知」,而台灣就是樂天生態圈走向國際的先鋒。

征戰海外關鍵一役
在台灣學會該做與不該做

「當初以為可以馬上成為(台灣)市場龍頭。」小林正忠有些不好意思地說,實際進入台灣後才發現,品牌經營比想像得更花時間。經過七年努力,樂天逐漸走出自己的特色,也在電商平台之外,陸續引進更多日本樂天的服務,如樂天旅遊、樂天書城,還有今年引進的樂天信用卡等等,一個小樂天生態圈儼然在台灣成形。

到了今天,台灣對樂天已經不只是一個單純的海外營收來源,小林正忠形容,「台灣就像是其他海外公司的兄長」,是他們開拓更廣大海外市場的先鋒。

為何樂天這麼看重台灣市場?事實上,以二○一三年度而言,日本樂天的電子商務流通總額約一兆七○○○億日圓,海外市場只有六五三億日圓;而樂天海外據點廣及歐亞與南美共十三國,但○八年成立的台灣樂天,卻是發展最成熟的市場。

目前台灣樂天市場的會員數已經達到三百三十萬人,平台上有三千三百家本土店家,在整個亞洲區,包括泰國、印尼與馬來西亞等六千多家店家中,占比約達四成,且事業規模還在逐年擴大,並在一四年交出五一.二%的營業額成長,寫下歷史新高。

「海外戰鬥的經驗,我們累積得最多。」樂天亞洲區營運長暨台灣樂天市場董事長江尻裕一指出,當樂天要發展新的海外市場時,台灣經驗就很重要,「我們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像當年身為後進者的樂天來到台灣,多數人的想法可能會是用高單價3C商品,打價格戰來吸引消費者,但台灣經驗卻不是這麼告訴他的。

挑沒人敢碰的下手
靠美食拚出七年亮眼戰功

當時,面對已經在3C、流行女裝各據一方的PChome與雅虎奇摩,樂天選擇從沒人敢碰的美食電商開始。但做美食電商的難度在於,大多數商家可能都只是一、二人的規模,「有些可能還是阿公、阿嬤在市場做生意,對電腦也不熟。」台灣樂天市場營運長羅雅薰還曾看過老一輩店長不想做電商,但年輕一輩想嘗試,就在他們面前吵起架來。

過去七年來樂天著實下過一番苦功,也成功靠美食走出自己的路。知名年輪蛋糕巴姆庫食品店長韓上育就說,一二年他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在樂天開店,一開始表現並不突出,但經過樂天ECC(電商顧問)團隊輔導,單是一三年一個月的業績就超過一二年的全年營收,讓他非常訝異。

「一樣的事情會發生在其他地方!不一定每個國家都要做美食,但那個概念是一樣的。」江尻裕一說。台灣累積的成功經驗,自然成為樂天生態圈往全球擴散的重要試點。

「電商以前是我們的核心,但現在電商只是樂天生態圈的一部分。」小林正忠指出,如今在日本,樂天已經發展出金融、旅遊、職業球隊、物流、電子書、串流影音等多元業務,可以說是讓日本人每天一睜開眼就看得到樂天。

羅雅薰形容,「我們就像是一個Cooking house(廚房)。」每當日本樂天有新服務或新平台上線,經常會先在台灣做嘗試,例如樂天信用卡第一個在海外推行的地區,就是台灣。

三年狠砸近兆元購併
衝會員數 只為串緊生態圈

羅雅薰認為,如果不是因為多年的電商耕耘在台灣培養出樂天用戶基本盤,讓台灣消費者對樂天超級點數有一定的熟悉,否則,以回饋超級點數為主打的樂天信用卡,在推行上就很難做到借力使力的效果。

像是消費者到「樂天旅遊」訂房,並使用樂天信用卡付款,就可以享有點數回饋;信用卡就是樂天打造生態圈重要的金流工具,今年初剛引進台灣,截至三月底,發卡量已經超過五千張。

近年來,樂天也在全球啟動大膽購併策略,陸續買下有六億用戶數的通訊AppViber」、入股叫車服務公司「Lyft」,或是以十億美元收購北美最大現金回饋購物網站「Ebates」等等,大動作擴展業務觸角。

總計過去三年,樂天投資金額超過三十二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九八○億元),購併的目的無非是想把樂天生態圈擴大。

小林正忠強調,「很多公司投資,看的是個別公司能否獲利,但讓整個生態圈能賺錢才是我們的投資目的。」他同時指出,「現在樂天最主要的核心是會員」,他們真正要做的,就是利用會員這個核心把生態圈串起來。

因此,現在樂天要拓展海外市場,第一步未必是電商,可能是電子書,也可以是叫車軟體。假設現在菲律賓會員數最多的是Viber,或許就會先從Viber著手,然後在這個基礎上陸續引進電商、電子書等其他服務,進而一步步將整個生態圈都複製過去。

江尻裕一不諱言,如果只靠電商,今天樂天的發展很可能會遇到瓶頸,但生態圈驅動了樂天集團的成長。

小林正忠印象很深刻,三、四年前他去美國時,了解生態圈概念的人很少,但兩周前他在印度則是有截然不同的體會,「當地公司一個個都在花大錢衝會員數,為的就是要在達到一定會員基礎後,加入更多不同的服務,打造生態圈。」他發現,「當地人已經很清楚認識到,如果公司不是以生態圈的形式來建立的話,是沒辦法持續發展下去的。」

事實上不只是印度,近期中國網路圈也流傳著這麼一段話:「產品型公司值十億美元,平台型公司值百億美元,生態型公司值千億美元!」

愈來愈多人開始看到生態圈的價值,而早在好幾年前就是以這樣的核心概念做業務布局的樂天,股價在今年也屢創新高,一度達到二三九五日圓,目前公司市值更超過新台幣七千億元。

接下來樂天依然會朝著這樣的方向前進,小林正忠說,「將樂天生態圈在每個國家立足」,就是最大的目標。

樂天
成立:1997
執行長:三木谷浩史
市值:約新台幣7169億元(2015/5/12
主要業務:電子商務、金融、電子書等等
員工數:全球逾11000
地位:日本最大電子商務平台
3EPS 單位:日圓
2012 15.59
2013 32.6
2014 53.47

台灣樂天市場
成立:2008
資本額:7.5億元
董事長:江尻裕一
主要業務:電子商務、信用卡
員工數:約230

用無所不包的服務 綁牢會員
——樂天「生態圈」3大事業群組示意圖
全球會員 超過6億人
(台灣會員 33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