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企業社會責任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企業社會責任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2015/8/26 「薪水不再那麼重要?現在的人才,都想去「B型企業」」

觀點

薪水不再那麼重要?現在的人才,都想去「B型企業」

摘錄自:經理人 每日學管理 電子報                        2015/8/25
2015-08-16 01:33  專欄作家 林文政 

經理人 每日學管理 電子報 - 20150826

畢業季來臨,同學們開始丟履歷、面試,手腳較快的學生,已經收到公司的錄取信。

有一位學生同時受到兩家台灣前100大企業的青睞,兩個工作的性質差不多,主要差別在於一家公司的薪資福利比較好,另一家公司的「雇主品牌」(Employer Brand)形象比較好。

學生陷入了選擇困境,請我給他一點建議。

典範轉移:

從利潤、股東至上,轉向長期共享價值

最近出版的《B型企業,現在最需要的好公司》一書,或許可以做為學生選擇企業時的參考。

從經濟學的觀點和資本主義的本質而言,企業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使利潤最大化。過去幾十年來,則強調要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凡是與利潤無關的目標,都與企業的本質不相容。

然而,近年來出現了典範移轉的情形,開始進入追求「長期共享價值最大化」的時代,因而產生了B型企業(B Corporation或Benefit Corporation)。這種企業的經營目標在於,追求利潤以及員工、社會與環境福祉的均衡。

B型企業的產生,主要源自於世代價值根本的改變,打破了馬斯洛五階層需求理論(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的基本假設和理論觀點:這個世代在追求低層次的「安全需求」(賺錢溫飽)的同時,也同樣渴望高層次「自我實現」的滿足;這個世代想要的是既能賺錢又能自我實現(改變社會與環境)的工作。

由於B型企業正在把原來的「利潤」「股東」至上論,轉向「長期共享價值」,接納並鼓吹更多元化的價值體系和評價標準,因此似乎最能滿足這個世代看似不對稱、不協調的二極需求,也最能體現和滿足世代的差異和轉型,「幫助人們活出更有意義的人生」。

B型企業3大特徵:

重視員工、服務社區、照顧環境

「以人為本」是B型企業的最重要特徵,在獲利之餘,更關心的是公司要怎麼做才能同時對員工、社會、環境和營收有更大助益。

以下是3個符合B型企業的檢視標準:

1.對員工好不好?

提供一般員工與高階經營主管同等的福利;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並改善;定期蒐集並公開員工離職率等資訊;至少40%的股權由員工持有;提供離職的員工轉職服務;提供彈性上班和遠程辦公合理的選擇等。

2.對社區或社會好不好?

創造就業機會給未充分就業的族群(如街友);獎勵員工發起社區服務日;明訂社區服務政策,設定員工社區服務或志工活動的工作目標;與當地慈善機構建立正式合作關係、配合員工做出對等捐款;做採買決定時,將公平貿易標準列入考量等。

3.對環境好不好?

針對水或能源使用效能,進行年度環境稽核;使用高效能照明系統(如LED燈、省電燈泡);使用節水系統、監控並改善公司室內空氣品質;使用高效能辦公設備(如電器自動休眠模式);辦公室綠化;鼓勵員工針對以上環境關懷要素,進行討論並提出解決方案等。

新世代企業成功方程式:

員工+社會+環境+績效

由於這個世代對價值和成功有新的詮釋,因此我們必須重新定義企業的成功。

新的價值體系強調均衡的重要,包括軟實力(員工、社會和環境的幸福,屬於領先指標)與硬實力(企業的獲利,屬於落後指標)的均衡,企業內部(員工幸福)和外部(社會和環境的幸福)的均衡。

因此新的企業成功方程式,可用以下公式表示(a、b、c、d分別代表4個變數的權重):

企業成功指數=員工幸福指數×(a%)+社會幸福指數×(b%)+環境幸福指數×(c%)+公司財務績效指數(d%)

B型企業可說是「以人為本」」的一種經營哲學和理念,這種新經營模式的核心就是人力資源管理,強調個人自我實現的重要,透過對員工的關懷,以及在社會與環境方面的投入與參與,使得上至經營管理高層,下至一般員工都有自我實現的機會。

回到一開始學生提的問題,在選擇就業的公司時,一個判斷標準是,企業是否重視並投入資源在員工、社會和環境的關懷上。如果是,它就是你最好的選擇,因為它屬於B型企業,符合未來成功企業的定義,在這種公司服務,比較容易讓你找到自我價值、肯定自我進而實現自我。

首張圖片來源 / diloz via Flickr, CC Licensed

推薦書目:


《B型企業,現在最需要的好公司:想買他們的好東西,還想加入他們一起賺錢!》

出版日期:2015-04-07

出版社:商業周刊

林文政

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勞資關係與人力資源管理博士,專長領域:國際人力資源管理、薪資管理、訓練發展、團隊建立與領導統御、人才管理。



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2014/10/18 「道歉下台不是「負責」/身為員工的消費者也該有「個人」社會責任」

道歉下台不是「負責」/身為員工的消費者也該有「個人」社會責任

摘錄自:天下雜誌每日報電子報                        2014/10/14
2014/10/13
作者: 羊正鈺


天下雜誌每日報電子報 - 20141018


台灣的食安問題事件走到今天,政府官員一個一個「負責了」,衛福部長下台「以示負責」,衛福部食藥署署長也調職,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等相關單位也都做了懲處;這週頂新正義再爆黑心油事件,接著10/9魏應充宣布辭去頂新製油、味全、正義這三家公司董事長職務(10/10給員工公開信、10/11出面道歉),不過我很想問一句:「這些就是人民要的嗎?」

感觸很深的原因有三:第一、自己大學是念化學系,而這些食品原料的調配跟「化學」一點也脫不了關係;第二、研究所念了商學院MBA,而FMCG(快速消費性用品產業)一向是商學院畢業後就業的大宗,舉凡行銷、業務、採購、生產和品管等等,身邊有非常多的學長姐、同學與學弟妹在各大食品產業任職;第三、自己如今身在媒體業,當社會事件一直爆發,媒體的獨立角色帶給閱聽人什麼樣有建設性的報導?

這一連串的食安事件爆發後,我對於「負責」和「解決問題」有些不同的觀點:

1. 出事就罵政府沒用、企業黑心,但什麼是真的「負責」?

食品安全,政府絕對有責任,魏應充身為公司負責人也責無旁貸,但是我們都知道許多民眾專業知識是不夠的,當群眾一股腦的要這兩方負責的時候,我們必須要更清楚的要求「他們該負責什麼?」

以魏應充來說,他身為公司負責人該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除了道歉、會改進,甚至下台之外,我們該質疑的是到底什麼是真的「負責」?

公司負責人更重要的責任,是他接下來的所作所為有沒有解決問題?是否該捐出過去所得?或者一條條詳細公開過去做錯了什麼事情,導致這樣的結果,並未來打算在多少時間內在哪方面做出改善?

這些明確並具體地講出來讓社會大眾公開檢視,才是真正的「負責」。而不是只開記者會流淚道歉,然後聲稱關廠但卻被行政院反駁說其實是勒令停工。

2. 責任真的只在大老闆身上?

以近期的黑心油事件規模,老闆絕對不可能自己親手混油。所以其實只會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老闆不知情,員工自己亂搞(你相信嗎?);另一種就是老闆親自授意,員工執行。而不管是哪一種,身為執行者的員工都有一定的責任,但為何都沒有檢討員工的疏失呢?事實上員工可能是最清楚問題所在的關鍵!

還記得上個月事件爆發,有學長在FB只留了一段話

「如果說真的驗不出來有人相信嗎?現在說什麼都沒人信了吧?」

這是一個我個人非常不認同的「消極」出發點。因為重要的不是說了有沒有人信,如果說出的是「真話」時間會證明一切,如果因為說了沒人信就不說,那問題永遠都無法解決。沈默本身就是一個原罪,尤其是當大多數的人從來都沒有否定那些在工作崗位上認真工作的員工時,這樣的沈默更是讓事情不斷發生的主因。

身為第一線的員工當然可以誠實地說驗不出來,那我們接下來應該去討論的是為什麼驗不出來?是公司流程的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還是上游在把關需要更注意?甚至是提點政府哪些應該訂的更嚴格、哪些漏洞更注意?

但我們看到的卻是事情爆發後,其他食品廠非常安靜,更安靜的是員工。以頂新來說,老闆不敢說、不願意講,但上千名員工卻幾乎沒人吭聲,這又是代表了什麼?責任真的只有老闆有?

3. 與其在學校教「企業社會責任」,其實更該教的是「個人」社會責任

老實說,身邊這麼多朋友在食品產業,對於我所認識的前輩同學們,我絕對相信他們的人格,不會做出對不起消費者的事情;但我也同樣要質疑他們的是:「真的都對這些事發生的內幕『完全不知情』嗎?」,或者說「靠我們員工真的無力改變現況嗎?」我們每個人身邊最重視的家人們,每天也都是吃著這些食物啊。

我可以理解,這是整個體制上的問題,每個員工可以看到的都只是某個點、某條線上的狀況,但如果大家都願意把這些一個一個小問題丟出來,我們是不是就比較可以拼湊出整個事情的輪廓,一起找出「比較對」的解決方案?政府也會更知道實際產業端面對的問題是什麼?

但是大多數像我們這樣的員工,卻選擇「覺得無奈」,默默做好原本該做的事,不選擇跳出來做點什麼,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亂講話可能害到公司,也害到自己?」這樣的心態不是「自私」是什麼?

這也讓我想到,在學校幾乎所有的企業管理相關科都會修一門課叫做「企業倫理」或是「企業政策」,旨在教導學生將來出社會後重視「企業社會責任」;但我發現與其在學校教「企業社會責任」,可是畢業後會當大老闆的人少之又少,但是出社會後每個人一定都會是某間企業的員工,所以或許更該教導的是「個人」的社會責任。

回過頭看這一次又一次的食安問題,如果每位員工都能多思考「個人」社會責任,這個社會是否會比較不同,這是很值得我們去思考的問題。

當然,政府的部分也應該更重視「吹哨者條款」,從大統事件的員工爆料、餿水油的老農檢舉,我們都可以看到基層員工和一般民眾的力量,政府需要提供更安全的機制,去保護「吹哨者」,除了檢舉人身分受到更嚴格保護,實質且具體的獎金鼓勵機制也不可少。

------

當還是學生的時候可能無力改變體制,但如今都是在各自崗位賣力、拼了命地把每件事做好的員工,我們也確實有能力去把問題找出來;該相信的是,每個人只要出一點點力,就可能讓身邊的親愛的家人朋友有機會吃到「更安全」的食物,這樣的「個人社會責任」難道不值得我們去落實嗎?

期待我們身邊這些有正義感的員工都願意解決問題,願意為了消費者,主動出來丟問題,讓我們能透過正面的討論來讓台灣的食安往正確的方向走。

(本文轉載自 MBAtics網站/歡迎加入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