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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

2014/8/25「一塊餅」

一塊餅

摘錄自:講義雜誌電子報                      2014/8/25
/劉彥蘭

剛來瑞典時,我以為這樣富裕的國家沒有乞丐。但不久後,我開始看到一些乞討者。他們幾乎是吉普賽民族,有男有女,甚至會用苦肉計,帶著娃兒一起行討。一位當地的朋友告訴我要小心,他們會在你掏錢時,趁機扒你皮包。聽友人這樣說,原本的憐憫心冷卻了,畢竟我是外地客,出外還是得小心。

無論晴、雨、寒冬或大熱天,他們幾乎天天在超市門口或是大街的角落,雙膝跪地一直乞求著……我天天得路過此超市到辦公室,鮮少見到有人給錢,卻見過幾次路人給食物。一回是見到一位從超市出來的民眾,拿出剛買的麵包,分一塊給行乞者,感覺上是「請」,因為給與者同樣也吃著這些麵包。另一次,一位商店員工雙手扛著一箱麵包準備進店鋪貨,他隨即拿一塊給門口的行乞者,這幾幕,在冷冷的街上,讓人心暖暖的。我發現瑞典人不以金錢布施,而是「分享」食物,讓人覺得雙方就像平等的朋友,無關強者與弱者的地位或階級。

一個又濕又冷的傍晚,下班後接完下課的兒子,轉到超市買點菜與餅乾,走出超市時,在門口見到一位乞討者。在這樣十三度的濕冷天氣裏,看到這位仁兄,依然跪地,實在不忍。我早已忘卻友人說的話,頓時請兒子拿一塊餅乾給他。我對兒子說:「如果有能力,誰都不想當行乞者。要感恩,也要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兒子聽了點點頭。

我漸漸地體會到,在哪都一樣,所得高或所得低,還不是為了求生存與謀生計。給個方便,幫一下。雖說,只是一塊餅,他也欣喜收下並且說:Thanks

請他吃的那塊餅,回家的路上,我們也同樣吃著……




2014年3月2日 星期日

2014/3/2 「乞丐教我的事:第一次擁有提出問題的能力」

乞丐教我的事:第一次擁有提出問題的能力

摘錄自:天下雜誌電子報                        2014/2/25
2014-02-20大田出版 作者:褚士瑩
天下雜誌電子報 - 20140302
圖片來源:http://www.flickr.com/photos/thomasleuthard/5988660152
 如果我手邊的餘錢只能給一個人,我該給誰?是不是殘障就一定比好手好腳的更需要?是不是瘦弱的,衣服破爛甚至赤身露體的,就一定比較可憐?是不是年齡越小的乞兒,就越值得施捨?

本文出自大田出版《給自己10樣人生禮物:成就動詞型的生命地圖就在這10個關鍵》,更多內容>>

每個人的生命,都擁有很多禮物,
但如果不打開使用它們,禮物等於是廢物!
彷彿擁有任意門的褚士瑩,被很多人羨慕與好奇,
但他說:其實我只是打開我人生禮物而已!!

第一樣禮物:為自己出發,勇敢跨出舒適圈

「到海外去長住三個月,做為給自己人生的禮物吧!」
如果你真的很忙,只有一分鐘聽我說話,那麼我要說的只有這句。

回顧我之所以是今天的我,有三個第一次的事件對我具有重新洗牌的作用,我自己稱為──三次的歸零(unlearning):把原本所知所學,拋在一旁,重新練過。

巧合的是,這三次重要經驗,都發生在歷時三個月的旅行路上,別人我無法得知,但我確信趁著年輕一生至少一次三個月的旅行,是我給自己最棒的人生禮物。

第一次三個月的旅行中,遇到很多乞丐,我之所以後來選擇NGO的道路,可以說是乞丐教我的事。

第二次是面對三十歲即將到來,我給了自己一年去航海,用慢得近乎愚蠢的方式,重新認識這個已經搭著噴射飛機一生不知道繞了幾圈的世界,我重新學會了謙卑,這是航海教我的事。

第三次,我走進緬甸,花了十年的時間,第一次學會如何計算夢想的成本,區分自我生命的「成功」與世俗眼光中的「成就」,在汲汲營營的社會競爭中,跟自己的生命和好,這是緬甸教我的事。

乞丐教我的事:第一次擁有提出問題的能力

高中的時候,第一次存夠足以當背包客旅行的一點費用,因為錢不多,能去的地方自然也無法太遠,所以選擇到南亞的印尼,這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到海外長住的經驗,雖然當年的旅行細節已經模糊不清,但每當我被問到為什麼決定在NGO組織工作的關鍵性決定時,就必須回到那個暑假。

當時為了節省旅費,常常搭夜車到目的地,不但節省白天花在長途交通上的時間,也省下了旅館的住宿費。或許這樣的克難旅行方式,讓我看到即使印尼當地的中產階級也看不到的貧困景象,每天早上當火車或是巴士停靠在車站,我一推開門迎面而來迎接我的,不是燦爛的朝陽,也不是清冽的空氣,而是一雙雙伸出來向我乞討的小手。

我心想如果不給錢的話,是不是代表我就是壞人?但,給錢就一定表示我是好人嗎?

「可是給了你,我自己就沒有了。」我聽到自己跟自己說。

「我也是辛苦工作,才好不容易存一點錢來旅行的,為什麼你跟我要,我就一定要給你?」我感受到自己的內心浮起一絲不悅。

但是看到三歲開始每天挑水的孩子,他的窮真的是因為來自懶惰嗎?而我真的是比較勤勉嗎?還是我只是比較幸運,生在一個即使只領最低薪資也存得了一些錢的地方?

如果我要給的話,該給甚麼?是錢還是食物?是鉛筆還是礦泉水?

我要給錢的話,該給多少才叫做適當?

如果我手邊的餘錢只能給一個人,我該給誰?是不是殘障就一定比好手好腳的更需要?是不是瘦弱的,衣服破爛甚至赤身露體的,就一定比較可憐?

是不是年齡越小的乞兒,就越值得施捨?

那麼抱著孩子乞討的媽媽呢?那個女人真的是孩子的母親嗎?
那麼年老的呢?
今天我就算把所有家當給了,那你的明天呢?
後天呢?明年呢?後年呢?
如果長期來說,幫不上忙,是不是現在也就乾脆不要給……

一波一波的乞討者,就像海浪那樣在人潮中向我襲來,而許許多多的問號,打進我年輕的腦袋裡,破碎難辨,卻又確實存在,那年夏天的旅行,並沒有給我任何答案,相反的,卻給了我很多的疑問,我當時甚至以為那是一場很糟糕的旅行,才會遇到這麼多乞丐,但是十年之後,當我下定決心,要離開科技產業進入NGO的時候,才發現那個夏天對我的影響是什麼?剛開始的害怕是甚麼?疑問又是什麼?如何學會觀察別人,卻不去做價值判斷,又如何學會感動,如何接受陌生人的善意。在我的腦子裡面醞釀了十年,終於成為一個改變我生命的大件事。

雖然到今天,對於面對乞丐到底應該不應該伸手,仍然沒有絕對的答案,但是我卻很清楚,如果NGO用得恰當,就可以用有制度的方式,集中資源幫助自己想要尋求改變的弱勢者,而在這過程當中,我自己在很多方面,也成為受益人。

當然,這十年之間,不代表我不吃不睡,整天就在想這個惱人的問題,實際上,這十年的年輕歲月,我一面讀書,一面工作,一面旅行,毫無間斷,也毫無後悔。趁著年輕去旅行對生命的意義,可能超乎自己當時的想像,即使讓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乞丐,也引發我去思索平常從來沒有想過的問題。

答案是甚麼,甚至這些問題是不是有答案,我後來逐漸明白,反而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我開始學會問學校沒有教、考試也不會考的問題—關於生命與幸福。